其實不只三十七人,因為他後面亦即店內,有三十餘人向他捨死忘生的發動攻襲,可是,在他身前追擊他的,仍有十五人,其中還包括了宋展眉的劍,孫青牙的剪!
這一回,雷怖是第一次感到恐懼!
敵人的力量並不算很強大。
雷怖遇到過更強大,更多的對手,他也能一一殲敵。
可是,而今,敵人都很合力齊心,而且都豁出了性命,來跟他拼命。
——不要命的力量畢竟是難以匹敵的!
連性命都可以不要了,使得每個敵人的戰鬥力陡然增強一像雷怖自己就沒辦法做到這點:
他可要命。
——他更要保命。
這一來,氣勢就弱了。
何況他手上無刀。
所以,他只有祭起他性命交關的神功:“殺傷力”!
3.非拼命不能活命
“殺傷力”是一種力量、能把人體內所蘊蓄的潛力,一股腦兒像“爆炸”一般的激發出來,所向披靡。
在這雷怖往後退殺入“名利圈”的過程中,有幾個細節是需作補白的:
一般人是“退守”或“攻殺”,好像凡“退”,一定得“守”,凡“攻”才可以“殺”似的。
但雷怖明顯不一樣。
他既進攻可以殺,退守時一樣不攻也殺。
他小的時候,住在市肆附近,天天看人宰割鮮血淋漓的肉,長大之後第一份工作,就是看守屠場,自然更見慣了血肉橫飛的場面。
之後,他給怔召邊防作戰,幾次遭遇戰,都屍山疊屍山,血肉濺血肉,他已習以為常。就算是他在大家族裡那一系統內,也發生過弒父,奸母、兄弟閱牆和姑嫂仇殺事件,他自己第一宗犯的殺人罪,便是殺了因看不起他出身而出言嘲笑奚落他的老師,這才使他逃亡服役,徵召作戰,重回故地時,“雷家堡”己重新振作,把外系子弟重行收攏,這才把已“打出了名堂”的他重拔入“江南霹靂堂”門下。
殺人已成了他的習慣。
是以他進可殺人,退可殺人,醒可殺人,甚至睡亦可殺人——有一次,他大吃大喝大賭大嫖,然後大醉,昏昏睡去,他身邊的朋友,照樣胡混,忽然有人說話時牽扯了一個“殺”字、他倏然而起,擾刀就殺,一直殺了二十一個人——朋友全莫明其妙的死光了,連睡在他身邊的女人也一樣身首異處——
他才停手,然後又吃光了剩下的菜餚,喝盡了桌上的殘酒,再倒頭大睡。到第二天有人發現血案,遣差役前來收屍,都以為他也死了,正要替他收屍,搬動他的時候,他猛然而醒,又殺一十六人,才在光天化日下揚長而去。
這一宗案件,亦曾在“霹靂堂”引起震動,連四大名捕中的無情也一再聲稱要雷家堡“交出雷怖來治罪,以服天下”,雷家幾個主事人有的力保雷怖,有的則幾乎要親手處治他,認為他的好殺,濫殺有損雷門聲譽,觸犯眾怒。
這也使得雷怖鬱郁不得志於雷家堡之故。
再是殺人是他的興趣。
他是因為好殺才去習武的——跟有些人為了成名,有的人為了報仇,有的人為了要奪權是不大一樣的。
他對付敵人是殺,對待朋友也是殺,有時候,甚至連家人都殺。
——雷豔之所以憎惡他,是因為他有一次有人放了一個屁,卻沒有人肯承認,因為那個屁有蒜味、而他那一天吃下了不少大蒜,故而人人都笑說是他,他一怒之下,就殺了雷豔手上的四名親信:“飛星迅雷”雷移、“急雨行雷”雷禹、“大地風雷”雷逾,“旱天雷”雷愈,以及“山東神槍會”的“鼓氣槍”孫馬。因而與雷豔結怨。
為了一個屁,他也可以如此大開殺戒,更何況他現在正遇險!
——殺人,他一向都不遺餘力!
這個緊急關頭,他十分清楚一件事:
非拼命不能活命!
拼命,有時候是全力以赴,有時候是擊敗敵手,但對他而言,只有兩個字:
殺人。
第一個“碰”上他的人,從後掩撲,這人是一個跑私貨的幫客,名叫甘勇,奮勇作戰,前三次衝殺,沾不上雷怖的邊。
但也沒有受傷,他手上一時沒有兵器,抄起門旁兩截乾柴,見雷怖就砸。
他那麼痛恨雷怖,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的獨子甘新,剛才便死在雷怖刀下。甘新才十五歲,甘勇十分溺愛他,為了讓他“長長見識”,恃別帶他出來“跑跑”,沒想到才第一次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