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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步,讓他先失去了信心,再招架不住、更陷入了險境。

對方用的是黃金劍,上面鑲滿了寶石。

——要是別人,使這種黃金打鐫且寶鑽琉璃粉飾珍貴非凡的劍,最多隻供炫耀、奢華、以顯家世,多半都是隻有姿勢。

無實際者,真正一流劍手,決不會把配劍裝飾得像八寶箱裡的玩意兒般的。

可是事實上卻不然。

這個使黃金寶石珍珠劍的傢伙,還衣飾華貴、金冠玉佩,美衣豐載,一點也不像是個為銀子而殺人的殺手。

然而,這人拿人錢財,不惜替人收買人命,得來的錢,就用來修飾自己。

他一旦擾出黃金劍,一身金飾華服,粉敷俊面,蕊香薰體,踏青皂靴,他的信心全就來了,手裡拿劍,腕底風雷,那種高人一等、傲視王侯的殺法和劍招,令葉告真的接不下來,應付不了。

這時分,葉告好似不是輸了武功,而是信心先涼了半截,所以,他知道久戰下去,只怕要敗,所以決定要仗劍衝過去,要用近身制穴法來速戰速決。

沒想到的是:正是文隨漢這等看似光明正大,而且風華、風流且風騷的劍法中,突然之間,他一甩劍穗,就如同小鳥高亦樺袖中藏有獨門殺著“說時遲,那時快”一樣,“嘯嘯”二聲,發出二物。

那是兩條“蟲”一樣的事物,四邊都是鐵刺一般的毛!

這兩條“毛蟲”飛射向葉告!

葉告本已告不支,他畢竟年紀太小,沒想到這個每一招每一式都冠冕堂皇的人,所作所為,大方高雅,全都只是他的掩飾,他真正下殺手的時候,他的對手往往就是因為迷眩於他的華衣包裝下,而遭了他的道兒。

他這手暗器,也有個名堂:

“點點星星點點蟲”。

星光只是夢。

高懸於空,炫人心目。

蟲才是真實的。

要命的。

他本來就是這樣的人。

他是個外面堂皇高貴,內裡陰溼齷齪的男人。

葉告剛好要逼近敵手:這形同是送上門去!

這二物來的極快!

葉告已來不及閃躲避。

他突然做了一件事。

趴下!

他說趴就趴,幾乎是撲倒於地。

他避得了這兩枚“點點蟲”嗎?

他自己也不知道。

這剎間,他只記得追命曾教過他:萬一你來不及閃、來不及躲、更招架不來的時候,你在生死關頭,不妨先對手把你打得倒下去之前而突然倒下去,倒得愈快愈好,愈突然愈好。因為敵人的目的只是想把你打倒、殺死,女果果你突然先倒了、先“死”了,他別的可能都能防著,這一下可大半防不著:這叫置之死地而後生。

——先求死,反得活。

由於葉告年輕好勝,且驍勇善戰,他很少與人對敵會落敗,縱敗北時也絕少用這種方式圖存、求活。

可是他現在他已沒有選擇。

他只有撲倒。

趴下。

他還年輕。

他還要活下去。

——一個人要是求死,首先是對他自己的生命不尊重,對他自己的存在完全否定,這種人活下去,已失去了生存的意義。

葉告當然不是。

他可不想死。

——他可還要跟公子無情相隨千里不覺遠,何況,他的“死對頭”陳日月還沒死,他又怎能先死!

一擊得手——還是不中,文隨漢已無暇理會,他馬上回卷劍穗收回了一對“點點蟲”,然後轉腰扭身:大步邁出,跨向床那兒去。

陳日月手持著劍,面對他,似為他氣勢所迫住了,幾不敢出手。

文隨漢舉起了劍,自牙縫裡擠出了兩個字:“讓開!”

陳日月沒有“讓開”.他只是怔怔的看著文隨漢的劍。

文隨漢揚起了劍,就要發出了他的“官貴劍”高招:

“滾開!”

陳日月仍然攔在床前。

不走,不退。

文隨漢連劃三道劍招,連劍花也堂皇華麗逼人,他發出一聲斷喝:

“給我滾!”

這一剎間,他就出了手。

不,他出的不是手。

而是時!

他全面吸住了陳日月的注意。

然後出襲。

猝然出擊的是肘!

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