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就是這樣做的。製藥公司贊助那些掩人耳目的教育,而且經常以其贊助的不足為信的研究成果來支援教育。
第二,因為醫生開某種處方藥而給醫生回扣(實質上是賄賂)是違法的。上一章中,我們看到TAP藥廠正是因此惹上了官司。TAP案例之後,對大型製藥公司贈給醫生和醫藥人員奢侈禮物的批評之聲越來越多。美國醫學會以及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都對分發禮物制定了自律性指南。美國衛生與公共事務部的總監察長辦公室也發出警告,認為即使遵守這些指南也不能徹底避免觸犯反回扣法的情況。
但是,這些指南和警告都豁免了教育和研究活動。如果製藥公司能夠合理地證實它們的活動確實是以教育或研究為目的的,就可以不受限制地派發禮品(實質是推廣行為)。此外,決定什麼是教育或研究、什麼是推廣的,主要還是製藥公司。總監察長辦公室在2003年的警告中寫道:“製造商應當確定這筆資金是否真的用在了真正的教育或研究上。”對公開禮物的審查越嚴,製藥公司就越會把更多的活動定義為教育和研究活動。
後續醫藥教育
該行業應感到慶幸,因為醫生教育的需求是巨大的。這是由於大多數情況下醫生都被要求在執業生涯中接受後續醫藥教育(CME),以保持他們的行醫資格。這項要求十分嚴格,並且教育必須由鑑定為合格的機構提供。多數醫生透過參加會議和演講來得到必要的分數——大概一年需要參加一百場。這也就意味著後續醫藥教育就是醫生生活的一部分。每一天,全國上下都有數百場甚至數千場這樣的會議召開。醫生們湧進醫院的禮堂、會議中心或者空閒的大廳去學習醫藥方面的最新發展。一個叫做後續醫藥教育鑑定委員會[Accreditation Council of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ACCME)]的職業組織為那些提供教育服務的機構授權。這些教育機構包括醫學院、醫院和各種職業團體。
但是,誰為這些教育付費呢?你也許以為是醫生為自己的後續教育付費,因為其他很多職業都是如此。你錯了。2001年,製藥公司支付了後續醫藥教育的60%的費用,並且這個比例後來還在不斷增大。以前它們是直接贊助那些經授權的教育機構,但是現在它們通常與私營的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MECCs)簽訂合約,來策劃會議、準備演講材料、聯絡演講人。非常奇怪的是,後續醫藥教育鑑定委員會(ACCME)批准了一百多家這樣的新公司來提供後續醫藥教育——而不管這些公司其實是受僱於製藥公司的營利性組織這個事實。因此,現在我們有了這樣一群公司,它們為大型製藥公司服務,但是還宣稱自己能毫無偏見地提供藥物資訊。但是,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在向製藥公司推銷自己的時候,告訴了我們事實真相。一家公司這樣描述自己的業務:“醫藥教育是一種強有力的工具。藉助於它,您能夠將資訊傳達給關鍵人物,讓他們採取行動,從而使您的產品受益。”換句話說就是,僱傭我們吧,我們將會說服醫生開你們的藥物。一些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為大型廣告機構所有,使得後續醫藥教育與藥物推廣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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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成教育的推廣(2)
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被製藥公司僱傭的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能夠獲得後續醫藥教育鑑定委員會的授權呢?這可能與後續醫藥教育鑑定委員會(ACCME)的特別工作組有關,該組織的成立是為了幫助ACCME制定關於利益衝突方面的政策,其成員有一半是教育機構和職業組織的代表,而另一半卻來自於製藥業或是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本身。因此,ACCME授權於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甚至還授權於一家大型製藥公司——禮來公司,就一點也不顯得突兀了。顯然,特別工作組壓根兒就沒有考慮過不要讓製藥公司介入到教育計劃的準備和實施過程中。
當然,會有一些強制性手段來檢查後續醫藥教育是否受到了贊助者製藥公司的影響。例如,製藥公司的資助通常被解釋為“不受任何限制的教育捐款”,這暗示著製藥公司不會影響教育計劃的內容。演講者通常會收到製藥公司的諮詢費,他們通常需要披露他們與製藥公司的財務聯絡——即使披露出有財務聯絡,通常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製藥公司或他們的代理機構醫學教育和傳播公司通常會建議演講的主題,而且會蒐集演講需要的材料和圖片。醫學院和醫院雖然有權決定最後說什麼,但是如果它們想要繼續獲得資助的話,就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