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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地閒置不利於經濟發展為由要求變賣,為了全縣的經濟發展,農業銀行要從經濟發展大局出發,不要只注重自身利益,變賣土地可有利於經濟開發,這樣做既盤活了呆滯資金。又為全縣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

如果一味的固執起見,政府會以經濟開發的名義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那樣農行一分錢也得不到。因為政府有明文規定。土地閒置三年以上政府有權收回使用權。至於資金損失,那是農行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門管不著。

同時讓縣農業銀行擬寫可行性報告,聲稱抵頂土地價值雖高於實際價值。但糧食局瀕臨破產,已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只能以土地抵頂貸款。但因價格過高,一時無法變現,實際價值每畝四萬元,市農業銀行出於盤活資金和政府協調關係考慮,不得不只得同意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