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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部分

我喜歡這把槍。”

高揚開了幾槍,然後換上短槍管的型號再打幾槍,因為打算帶著m686上戰場,所以他特意把槍套帶在了身上,試了試出槍和緊急拔槍後的快速射擊。

依次打過了一遍後,高揚已經有了答案,他拿起了一把四英寸槍管的m686,笑道:“就這個了,我還是更適應也更喜歡史密斯威森,幫我準備兩個牛皮槍套,不,三個,一個腋下槍套,一個後腰槍套,一個腿上槍套,哦,要左腿的槍套。”

因為是備用槍的備用,所以686不能搶了高揚主用槍的位置,即便是槍套,也得考慮攜帶時的位置了。

傑克那個小本記下來之後,沉聲道:“m686很受歡迎,我們有很多存貨,大部分是七發裝彈量而不是六發的版本,待會兒你多拿幾把,挑把最好的出來,等你挑出最好的那把,我會給你改裝握柄,再把扳機力度給你調整一下。”

高揚笑道:“好的,要的就是這話。”

傑克指了指高揚手裡的槍,道:“你要帶著上戰場,所以我建議你用把黑色的槍,亮閃閃的不鏽鋼在夜裡太顯眼了,還有,戰鬥槍的話,橡膠手柄更合適,待會兒我根據你的手型,給你做一付橡膠握柄。”

高揚想了想,依次拿起胡桃木手柄的槍,還有橡膠手柄的槍快速出槍,快速射擊試了試之後,卻是對著傑克笑道:“不,給我一把不鏽鋼手槍,還有,握柄不要橡膠的,我要木柄的,那種木頭最好給我來那種!呵呵,別這麼看著我,你沒聽錯,我就是要亮閃閃的槍!”(未完待續。。)

ps: 還行不行了啊,修改兩個小時了。。。

九百六十四章 公羊角

高揚的要求有些奇怪,因為他說的 每一個特點,都和戰鬥手槍的要求背道而馳。

一把天然材質槍柄的左輪槍看起來更為高檔,也確實更漂亮,更有特色,但是最舒服的握柄還得是橡膠的。

橡膠手柄不會打滑,而且橡膠握柄上會有指槽,尤其是傑克能根據高揚的手型專門製作的指槽,肯定更合手。

還有,一把明晃晃,亮閃閃的不鏽鋼手槍,肯定不適合在晚上用。

手柄用名貴的天然材料,然後製作的亮閃閃的,這樣一把槍適合放在家裡,或者用來當做射擊玩樂的叮噹槍,但專門帶這樣一把槍上戰場,就很奇怪了。

傑克看著高揚,很是不解的道:“你沒問題吧?你又不是喜歡出風頭的傻子,為什麼會想到帶一把不適合戰場的槍上戰場呢?”

高揚聳了聳肩,道:“有理由的,首先,橡膠帶指槽的握柄是很舒服,但是你發現了嗎,我在拔槍的時候,需要握到正確的位置才會完全貼合我的手,而我能用到它的時候,必然是極為緊急的狀態,如果我的手指沒能握到正確的凹槽,而是捏到了凸起位置,指向性會受影響,也會影響我開槍的時機和感覺,而傳統樣式的握柄對我掏槍時的姿態更寬容一些,就不存在這種情況了。”

傑克拿著兩把手槍來回的試了幾遍後,點頭道:“好吧,你說的沒錯,傳統樣式的握把確實更方便那麼一點點。但真的只是一點點。”

高揚笑道:“一點點也不行。還有呢。我要亮閃閃的一把槍,是因為一拿出來就容易被人看到,更有威脅感,能用到手槍的時候我不需要隱藏,所以這把槍是不是很亮沒關係。”

說完之後,高揚攬住了葉蓮娜,笑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左輪能用上很久很久。如果我不用了,可以把槍傳給我的兒子,而根據我的手型定製的橡膠握柄,對我兒子可能並不合適,單一把傳統握柄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對不對。”

傑克失聲笑道:“夥計,你想的太遠了,如果你有了兒子,我送他一把槍行嗎?”

高揚笑道:“不,不,那怎麼能一樣呢。我要的是傳家寶那種感覺,我用完傳給我兒子。我兒子用完傳給我孫子,自動手槍用不了那麼久,但左輪槍就可以了,所以我需要一把不鏽鋼拉絲槍管,不會反光影響瞄準,但是漂亮,不像烤藍槍管會磨得掉色那種,明白了吧。”

其實高揚還有個理由的,只不過不是說給傑克,而是說給葉蓮娜聽的。

傑克打了個響指,笑道:“明白了,我有山核桃木,有胡桃木,有沙漠鐵木瘤,有蛇紋木,有珍珠貝,有象牙也有固化過的猛獁象牙,有水鹿角,也有麋鹿角,有駱駝骨,這些是我手頭上有的天然材料,木頭可以用來做全包圍握柄,也可以做握把貼片,這些材料只要儲存得當,任何一種都可以用上幾百年都不壞,現在就看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