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後,安迪何揉了揉頭,嘆聲道:“大家可以看看安德烈的傷口,最要命的是安德烈的保鏢在當時極為混亂而緊張的情況下,竟然沒有能分辨出什麼特別的槍聲來,我想不出什麼槍發射的鉛彈具有如此大的威力,這麼大的動能不可能是戰術霰彈槍打出來的,可不是戰術霰彈槍的話,在一場cqb作戰中,還會有什麼槍?”
簡報裡是附有照片的,高揚盯著照片上血淋淋的傷口,聽到了安迪何的疑惑後,立刻道:“有的,豹槍。”
高揚放下了簡報,大聲道:“除了大口徑的步槍彈,還有一種槍可以造成這種傷口,豹槍,只不過打的不是霰彈,而是獨頭彈,照這個威力來看,還是專門用來獵象和犀牛之類超大型獵物的獨頭彈!十二號口徑常用的獨頭彈,沒這麼大的威力,至少無法一槍打爛安德烈的盆骨以至於將他的右腿撕裂下來。”
高揚舉起了手,一臉肯定的道:“這種槍彈,人中了必死,就算穿著防彈衣也一樣,這種鉛彈穿透力可能沒那麼強,但軀幹位置中了一槍就肯定死,不過,我可能會用這種子彈打獵,但絕對不會拿來在cqb作戰中使用,使用長管的獵槍太不方便,使用豹槍就必須單手射擊,我的手無法承受後坐力,甚至被震斷手腕也有可能。”
所謂的豹槍,就是拿普通的兩管獵槍短了槍管,鋸掉了槍托,可以方便的隨身攜帶,但威力極大的改裝槍,只要是個人有把鋼鋸就能改,槍管想留多長都可以,而這種槍在黑幫火拼中很常見。
之所以叫做豹槍和豹子沒關係,而是因為槍管鋸短後,獵槍打出來的霰彈一出槍口就開始分散,一打一片,中槍者的傷口就像豹子身上的花紋一樣一片一片的,所以才會被人叫做豹槍。
豹槍可以單手握,也可以雙手握,但如果豹槍不用霰彈而是用後坐力很大的獨頭彈,真沒幾個人能受得了,如果用獨頭彈還是專門用來獵象的那種,斷手腕可就不是誇張的說法了。
安迪何仔細思索了片刻後,點頭道:“有可能,極有可能,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了,豹槍打的獨頭彈,而且因為豹槍槍管短,子彈極易失穩,擊中人之後立刻開始翻滾反而對人造成更大的創面和傷害,所以,他就是被獨頭獵槍彈打中的。”
亞克眉頭一皺,沉聲道:“如果安德烈是被豹槍,當然,我們管這個叫做大眼先生,因為這種槍眼大,開出的窟窿也大,如果安德烈是被豹槍打的,我倒是想起了一個可能,mi6下屬的一支隊伍,還有sas;他們都有使用大眼先生的傳統。”
亞克從未說過他到底是出身那個部門或者部隊,但所有人都認為他出身於mi6也就是軍情六處,這基本上都是明事兒了,所以,他的話可信度完全不成問題。
亞克嘆了口氣,一臉糾結的道:“sas中的成員使用大眼先生是從二戰時留下的習慣,直到現在,使用大眼先生仍是個普遍行為,他們把這玩意兒用神了,而mi6歷史上曾從sas調人組建行動隊,所以使用大眼先生的風氣也被帶入了mi6,我甚至自己都用過,但是有個問題,他們很厲害,但絕沒有厲害到神奇的地步,我不認為sas或者mi6下屬的任何一個行動隊,能夠完成刺殺安德烈的這次近乎完美的行動。”
亞克熟悉他說的兩個部隊,他認為這些人沒有這個能力,那就是真沒有。
安迪何大聲道:“我再補充一下,我和惡棍檢查了所有帶回來的屍體,從屍體上可以得出的資訊是,敵人使用的槍械口徑並不一致,最多的口徑是5。56毫米,特別指出使用的槍彈是ss109,其次是使用7。62毫米nato彈,還有一部分可以確認為使用mp7發射的4。6毫米槍彈,還有霰彈槍,沒發現有使用手槍。”
阿爾伯特咧了下嘴,一臉糾結的道:“要命的是安德烈當時身邊的護衛沒有多少人穿防彈衣,因為他們本來就在家休息,這是讓敵人能夠長驅直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安德烈的人缺少足夠的防護能力,但是,敵人在開槍的時候,目的極為明確,對付在外面有防彈衣的目標時,用的槍是中大口徑,針對沒有防護能力的目標,用的是小口徑步槍或者霰彈槍,他們開的每一槍都是正確的,沒有把小口徑子彈打在防彈衣上,也沒有把中大口徑的子彈打在沒有防彈衣的身上,驚人的判斷力,唔,我承認這個很可怕。”
格羅廖夫把手一揮,大聲道:“西方的。”
高揚撓了撓頭,嘆聲道:“又多了個方向,其實想想吧,我們的猜測範圍不會太大,首先,能培養出這麼一支隊伍來的國家不會太多,然後根據他們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