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卿死後未見賈蓉續娶,此回有‘蓉妻迴避’語,是書中遺漏處。綺園。” 據有人考證,綺園不是脂硯齋,而是一個比脂硯齋要晚一些的人。那小說中這段紕漏又是誰造成的呢?是高鶚嗎?
同在此回,“賈蓉之妻”反覆出現:祭祖時,因“賈蓉系長房長孫,獨他隨女眷在檻內,每賈敬捧菜至,傳於賈蓉,賈蓉便傳於他妻子”;吃飯時,“尤氏用茶盤親捧茶與賈母,蓉妻捧與眾老祖母,然後尤氏又捧與邢夫人等,蓉妻又捧與眾姊妹”;吃完飯一起坐著聽戲,賈母下面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再下便是尤氏、李紈、鳳姐、賈蓉之妻”。寶玉挨個斟酒,“只除賈蓉之妻是丫頭們斟的”;這裡賈母笑道:“我正想著雖然這些人取樂,竟沒一對雙全的,就忘了蓉兒。這可全了,蓉兒就合你媳婦坐在一處,倒也團圓了。”一直到後來擊鼓傳花,賈蓉妻子一直在座。顯然,以作者健忘導致誤筆是解釋不通的。《庚辰本》、《甲辰本》、《列藏本》和《夢稿本》第58回寫道:“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在這裡作者煞有介事地透露:賈蓉的後續妻子姓許。
而《蒙府本》、《程甲本》和《程乙本》中,沒有“邢王尤許”四個字,卻為:“賈母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第29回,除了《夢稿本》、《程甲本》和《程乙本》外,其它版本則都是這樣描述:“只見賈珍、賈蓉的妻子婆媳兩個來了,彼此見過。”惟有《夢稿本》是: 只見賈珍之妻尤氏和賈蓉的妻子(續娶的媳婦胡氏)、婆媳兩個來了,見過賈母。
綜述不同版本的異文,我們確認四點共識:一、確有賈蓉之妻存在;二、作者對賈蓉之妻來歷吞吞吐吐,姓氏有“許”、“胡”和不留姓氏三種狀態。三、初步判斷,作者對這一無關緊要的字眼了三次修改,可見語輕義重,其中似有隱情。四、一條署名為“綺園”的批語,自己承認反覆修改仍存“遺漏”,似乎這“遺漏”無法糾正。而讀者卻看出“遺漏”是不應該存在的。
這一文字現象,遂成為《紅樓夢》不解之謎。紅學界普遍的解釋是《紅樓夢》原有一個殘高,因曹雪芹“淚盡而逝”,來不及修改,抄書人按殘高文字抄錄所至。秦人卻不贊同這一觀點。理由是:作者既然“批閱十載、增刪五次”,應該沒有理由留下如此一目瞭然的紕漏。再說文字稱呼“賈蓉之妻”、“蓉妻”而不稱“許氏”或“胡氏”,顯得怪異。特別留下的一條批語,乃唯一以“綺園”署名,不可思議。果然,經我作諧音解讀,爆出一條驚人的秘密:賈蓉與“之妻”為“二人合一”之替身,即賈蓉、胡氏、許氏的原型均為雍正一側妃,她就是齊妃李氏。現聽我解讀如下:
我前文考證秦可卿原型即雍正,可卿與賈蓉乃夫妻關係毋庸置疑。依據作者男女性別置換手法,賈蓉的原型必為女性,而且必為其雍正的皇后或妃子。再看“賈蓉”諧音【嫁雍】“蓉妻”諧音【雍妻】和【雍棄】及【雍齊】,作者起名之用意已完全滿足齊妃身份特徵。
齊妃李氏,知府李文熚女。初為世宗藩邸側妃,康熙三十四年,生皇二女和碩懷恪公主。三十六年,生皇子弘昐。三十九年,生皇二子弘昀。四十三年,生皇三子弘時。世宗登極,雍正元年十二月,冊封齊妃。乾隆二年丁巳四月初七日卒。雍正在位時,她是“雍妻”,雍正死後,她成為“孤寡皇妃”,遂被【雍齊】,一名而三解,再貼切不過。
至於作者為何讓她姓許,也有用意。拆“許”為【言午】,藏【厭惡】之意,雍正將齊妃親子弘時趕出皇宮繼而陷害致死,如果齊氏受寵,絕無此類事件發生。再聯絡秦氏生病期間,賈蓉那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以及平時二人貌合神離的夫妻關係,足以證明這個妃子在雍正年間,因人老珠黃而遭受冷落的不幸遭遇。從賈蓉與張道士的對話中,我們不難判斷:她充當了刺雍的內線人物。
而讓蓉妻姓胡,則影射齊氏姓李。“胡”的諧音可組成【芙蓉】、【狐狸】,前者與賈蓉之“蓉”直接關聯,“狐狸”可理解為【胡即李】,這種藏字隱喻,曹寅經常使用。他先以分身法取名,再使其形質歸一。其實是根據事件發展所取。雍正死後兩年,齊妃薨,按理要鋪排賈蓉死亡的文字。作者為了減省文字,以清虛觀打醮將乾隆二年以前已故人物的靈魂聚集在一起,交代人物歸宿,省卻多少筆墨。看完下文【】裡的解文,讀者自然明白。
賈珍對賈蓉說:“你站著作什麼?還不騎了馬【諧音“棄了馬”,言齊妃失去雍正】跑到家裡,告訴你娘母子去【言齊妃和兒子弘時均去世】!老太太同姑娘們都來了【言孫氏和雍正其他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