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條恐怕有點難了,我怕王爺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見他提出的兩個條件都不算得什麼,想到可以招攬這等武功高強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說便是。”
張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爺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離開。”
“這……”
忽必烈遲疑了,他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漢地,目的正是為了南下攻宋,將南邊的花花江山劃入蒙古的版圖。可是張超群畢竟是宋人。這樣留他下來,又有何益處?忽然又想,三國時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歸漢的關雲長,雖然最後還是沒能得到關雲長的效忠,最起碼在華容道卻因此換回一條性命了,將來我厚待於他,奉若上賓,未準能令他感念我的誠意,古人千金買馬骨,我忽必烈又未嘗不可以?
想到這裡,忽必烈道:“好!第三條我也答應你了!”
張超群見他竟然答得這麼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還是凱子?這都答應了?該不會是他有什麼不健康的嗜好吧?難道看上俺了?
“王爺……”
一個將領見他竟然連這麼苛刻無禮的要求都答應了下來,不由得發急。
忽必烈一擺手,向那將領道:“我忽必烈最喜愛結交天下英雄好漢,日後,張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們見了他,也要像見到我一樣尊敬,知道了麼?”
“是,王爺。”
儘管忿忿不平,卻仍是應了。
梟雄!梟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閃人就是。
“多謝王爺賞識,有沒有筆墨紙硯?我這就把她們的名字和長相特徵寫下來,這件事,有勞王爺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來人,送紙筆來!”
不多時,紙筆和一大盤的牛羊肉送了上來,一邊繼續飲酒吃肉,忽必烈一邊看了他所寫的東西,見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數,原來,他喜歡美人!既然你喜歡女人,那倒是好辦了。自認為找到張超群破綻的忽必烈愈發的歡喜,吃喝已罷,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張兄弟,今日能結識你這樣的少年英傑,本王很是開心,本應和張兄弟促膝夜談,但想來張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帶你去看我們的勇士操練!”
“看操練?”
張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帶我看操練,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過,看看倒也不錯。“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們的軍隊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沒有勇士。”
忽必烈朗聲笑道:“帝國別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讓張兄弟失望!”
呃,你們勇士多,我才失望。
當下,有兩名侍從帶張超群離開,來到一個稍稍遠些的營帳,這營帳上面竟是縫製著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實實的,走進帳篷中一瞧,地面鋪著華貴的地毯,裡頭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細的宋朝物品,就連一張大床,也是雕龍畫鳳,頗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營帳來,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的區別。
問那兩個侍從,原來這裡是忽必烈用來招待大宋貴賓的,張超群不由得失笑,韃子就是韃子,帳篷這種東西,天生就應該屬於他們,住帳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間最驍勇的戰士,一旦佔據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磚瓦房,貪圖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變成了軟腳綿羊了。才佔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驍勇的戰士就變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給取代了。人吶,最不能貪圖享受,玩物喪志……
張超群在這張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來,才躺了沒一會兒,帳篷外傳來輕輕的腳步聲,簾子一掀,張超群扭頭瞧去,只見一個秀麗嬌小的少女端著一隻銅盆怯怯地走了進來,這少女身材嬌小玲瓏,至多十四、五歲,相貌秀美,稚氣未脫,面板瑩白如玉,許是那盆中熱水蒸氣的緣故,這少女臉上紅撲撲的,帳中燭光映照下,端麗無雙。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時坐了起來,喉間“咕嚕”了一聲。
“大……大爺,奴婢來伺候您洗腳。”
這小白兔慌慌張張地來到床前,低垂粉頸,將銅盆放下,聲如蚊蚋:“大爺,請賜靴。”
“嗯?哦。”
張超群反應過來,脫鞋就脫鞋嘛,賜什麼靴了,伸出腳去,一邊打量著這小白兔似的少女,面板挺不錯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現,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鄉的菱角,剝去外殼,粉嫩水靈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