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臺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臺灣為“流求”。
隋王朝曾三次出師臺灣。據史籍記載,610年(隋大業六年)漢族人民開始移居澎湖地區。到宋元時期(公元960—1368年),漢族人民在澎湖地區已有相當數量。
漢人開拓澎湖以後,開始向臺灣發展,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兵戌守。
元朝也曾派兵前往臺灣。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負責巡邏、查緝罪犯,併兼辦鹽課。明朝後期開拓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戰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當局和鄭芝龍集團曾經有組織地移民臺灣。
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乘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臺灣。
不久,西班牙人侵佔了臺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後於1642年被荷蘭人趕走,臺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
荷蘭殖民者實行強制統治,把土地據為已有,強迫人民繳納各種租稅,掠奪臺灣的米、糖,把其收購到的中國生絲、糖和瓷器經臺灣轉口運往各國,牟取高額利潤。
荷蘭殖民者的統治,激起了臺灣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這次武裝起義雖然被鎮壓下去,但它表明荷蘭的殖民統治已經出現危機。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1661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臺灣。
鄭成功在進軍臺灣時,向荷蘭殖民者表示。臺灣“一向屬於中國”,臺灣和澎湖這兩個“島嶼的居民都是中國人,他們自古以來佔有和耕種這一土地”,荷蘭“自應把它歸還原主。
經過激烈戰鬥和圍困,1662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收復了中國領土臺灣,成為一位偉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廣大人民的敬仰。
1684年,清政府設定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至1811年,臺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
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興的農業區域,並向大陸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陸輸入的日用消費品和建築材料等,使臺灣的經濟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
這個時期,臺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十分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臺灣。
由於西方列強向中國邊疆侵逼,中國出現了邊疆危機。1884—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臺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臺灣。
中法戰爭以後,清政府為了加強海防,於1885年將臺灣劃為單一行省,臺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
首任臺灣省巡撫劉銘傳積極推行自強新政,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臺,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採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建設人才。
劉銘傳把眾多新式事業集中於一省,使臺灣成為當時中國的先進省份之一。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政府戰敗,於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
訊息傳出後,舉國同憤,反對割臺;臺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協理臺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的侵佔,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鬥,歷經大小百餘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終遭失敗。
從此,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在這將近一年的時間中,先是姜學範,接是龍哲烈,再接著兩個人把權利全部交還丁紹權,但兩大情報機關卻一直都在臺灣島內聯絡反日勢力。
經過八個月的秘密籌備,此時在臺灣島上的潛伏軍,已經達到了24000人。潛伏軍的裝備,則全是制式的美國製造軍火。全部為毛瑟步槍、毛瑟手槍,班用捷克式輕機槍、排用馬克沁重機槍和排用迫擊炮。
由於日本在海上的盤查,丁紹權幾次想讓美國人直接把火炮運到臺灣島上去,都以失敗告終。但此時的臺灣島上,日軍已經只剩下了兩個師團3。8萬餘人的陸軍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