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參議員歐內斯特·W·格里寧投了反對票),眾議院則一致透過了決議(四百一十六票贊成,零票反對)。
長期以來,持批評意見的人斷言在整個東京灣事件中存在著一系列欺騙。他們指責政府渴望得到國會對印度支那的戰爭的支援,起草了授權的決議,然後挑起事端找到正當的理由並發表虛假宣告謀求支援。這些指責是毫無根據的。
這項決議源於總統。總統認為,如果形勢需要美國戰鬥部隊進入印度支那——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某些成員自一九六四年一月開始即不斷提出這項建議,那麼動用軍隊之事需事先得到國會的批准。為此,國務院於五月底起草了一項決議。
然而,由於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馬克斯威爾·泰勒建議把美國的軍事行動至少推遲到秋天(總統、迪安·臘斯克、麥喬治·邦迪和我均同意這個建議),所以我們決定等九月份參議院透過民權法以後再向國會提交這項決議。
在北越人攻擊美國船艦,使我們相信戰爭正在升級和前景難以預料之前,我們一直做此種打算。攻擊行動使我們認識到,我們需要這項決議的時間可能要比原來的預計早一些。
總統也許看到,這是一個把決議同河內的敵對行動聯絡起來的機會,這樣一來可使他顯得相對溫和一些,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巴里·戈德華特的強硬言論形成對照。
關於我方故意挑起事端的指責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當時的某些政府官員贊成這樣做。喬治·鮑爾在一九七七年接受英國廣播公司採訪時說:“與戰爭有關的許多人……在尋找採取轟炸行動的藉口……執行德索托巡邏任務的艦艇的主要目的是挑釁……人們認為,如果巡邏的驅逐艦遇到麻煩,就會提供我們需要的藉口。”
與此相反,威廉·P·邦迪告訴同樣的廣播聽眾,美國當時並未打算製造危機,沒有故意“製造”事故用做採取軍事行動的藉口。他說,“實事求是地講,那樣做完全不符合我們的計劃,我們不認為局勢已惡化到我們不得不考慮採取強硬措施以解決南越的問題的地步。”他在另外的場合寫道:“政府故意挑起事端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是毫無根據的。”
他還提出了一個立意不同但很重要的觀點:歸根結底,美國和北越的失算源於對河內的行為事後所做的良好推測。簡言之,政府本著降低危險的真誠願望,在同一時期同時執行34A計劃和驅逐艦巡邏計劃,完全是個錯誤。理智的頭腦預料不到河內也許會攪亂它們……但理性的推論應該把非理性的因素考慮在內……華盛頓不想挑起事端,但河內也許不這麼想。雙方都誤解了對方,事件就發生了。
我同意他的上述評論,我相信迪安·臘斯克、麥喬治·邦迪和馬克斯威爾·泰勒也會同意。
當然,如果東京灣決議沒有導致我們更嚴重地捲入越南戰爭,就不會引起長期的爭論了。但是,該決議的確開啟了防洪閘門。儘管如此,約翰遜政府故意欺騙了國會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問題不在於國會沒有了解該項決議的潛臺詞,而在於沒有了解戰爭的潛在可能性以及政府的應對之策。正如一九六七年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報告中指出的,採用一項包含語意如此廣泛文句的決議時,“國會犯了錯誤:關於林登·B·約翰遜總統如何實施這項決議的問題,當需要國會對此做制度方面的判斷時,國會卻錯誤地做出了個人性質的判斷。
制度方面的判斷是:首先,任何一個總統將以決議賦予的如此大的權力做些什麼;其次,依據憲法,國會是否有權授予或撤銷賦予總統的上述權力。“對上述兩點,我均表贊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參議員J·威廉·富布賴特發現他在誤導別人,事實的確如此。在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的聽證會上,他得到了迪安·臘斯克的確切保證(我認為他私下裡也得到了林登·B·約翰遜的保證):在未與國會充分磋商的情況下,總統不會使用決議賦予他的廣泛權力。但在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重新檢討這件事的聽證會上,他通情達理地為我開脫了故意誤導國會的罪責。“我從來沒有認為你在故意欺騙我們”他說。參議員邁克·曼斯菲爾德、克萊本·佩爾和斯圖爾特·賽明頓也做了相似的宣告。
東京灣事件的根本問題不在於欺騙,而在於濫用決議賦予的權力。決議中的語句確實賦予了總統後來使用的權力,國會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七日以壓倒多數透過決議時也瞭解到那些權力的廣泛性。但毫無疑問的是,國會絕對無意在未進行充分磋商的情況下,授權總統把駐越美軍從一萬六千人增至五十五萬人冒著與中國和蘇聯開戰的危險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