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種對於秩序的破壞之力!
不在意對方的權利地位,只是單純的以殺死目標為己任……
秩序之力,本身就是進退得失,就像是兩人博弈下棋,行事之間都只在方寸之地,落子也必須遵守遊戲的規則行事,對於規則理解的越是深刻,那麼力量也就越是強大……
反之,刺客之力,則是一種單純的力量。不會因為權力的多寡而有所減少,只會越來越精純強大!
這種反差,也是帶給晴天最大震撼的一種反差!
前者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後者則是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前者謹小慎微,步步為營,而後者。則是無所顧忌,肆無忌憚……
權利和力量,一直以來都是矛盾而又統一的!
在很多時候,權利就是力量!
力量也往往掌控在權利擁有者的手中!
然而,有些時候,卻並不一定會是如此!
那就是,當力量的強度超出掌控者的掌控範圍之後!
力量是不是會超出掌控,這一點實際上和掌控者掌控力量的手段有關,但是其中更加重要的一點,則是在於被掌控的力量究竟能夠成長到什麼樣的地步!
有句話叫做淺水難養蛟龍!
如果是掌控者本身不強大。那麼被掌控的力量就很容易會脫出被掌控的狀態……
所謂功高蓋主,就是這個道理。自古以來,功高蓋主往往都只有兩種結果,一種就是愚忠被斬殺,另外一種就是自己當皇帝……
就像是錐子放在口袋裡,如果口袋不夠堅韌,那麼總是會掉出來的,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東西……
而一旦錐子從口袋裡掉落下來。自然就很容易傷到錐子原本的主人……
當然,一般來說,自古以來。精通權謀之道的帝王,總是可以在悄無聲息之間,就要讓原本鋒利的錐子變得圓滑如意,不會給錐子脫離口袋的空間……
這也是所謂的用人之道……
然而,用人之道這種東西,本身就是有侷限性存在的,講究的也是因人而異……
就像是很多網路小說裡,經常會出現一些愚蠢的家主為了一些所謂的敲打行為,從而讓一些有才能的人脫離家族,甚至最後毀滅家族的橋段……
然而,有些情況出現,卻又不得不進行一定的敲打,這就是矛盾所在了,所謂屁股決定腦袋,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立場,也會有不同的想法……
比如官兵剿賊,如果官兵覺得一個村落有可疑之處,那麼自然就帶兵圍剿了,即使錯殺了,也遠比放過好,而如果這個村落真的是無辜的,那麼對於這個村落的人來說,這就是典型的官逼民反……
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總是存在矛盾的,而且這種矛盾幾乎是不可調和的,就像是普通人坐了一個冤獄,對於政府來說,不過只是一個小小的失誤而已,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是難以磨滅的傷痛,甚至可能還有一些關於肥皂的悲劇發生……
從民眾的立場來說,自然是希望能夠將相關的當事警察法官等等全部停職甚至開除坐牢,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現代的司法精神下,本來就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在這樣的制度下,還出現冤假錯案,對於法官和相關的人員來說,必定是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甚至說是犯罪都不為過!
然而,在政府的角度來說,冤案也不過只是一個小小的過失而已,實在是沒有理由因為這樣的過失去懲罰相關的人員,不然的話,政府相關的人員又怎麼去辦案,豈不是要人心惶惶?
這一點,就像是警察刑訊嫌疑人一樣,對於普通民眾,警察刑訊嫌疑人的行為,實際上是非常非常非常惡劣的執法犯法的行為,就算是槍斃都不過分,道理很簡單,因為警方本身就掌控了極端的暴力,如果反抗警察就是襲警,就是重罪,而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如果還非法進行一些不合理的審訊,那麼就是罪大惡極……
然而,在警方看起來,這種之前實際上只不過是一種變通而已,他們是沒有這方面的覺悟的,尤其是在對於一些已經認知其犯罪行為的嫌疑人身上,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任何一個公安局的領導,都不可能因為這樣的事情去懲罰一個警察,道理很簡單,警察本身就是和罪惡抗衡的職業,尤其是刑警,更是時刻處在危險之中,而有部分的罪犯,實際上都是非常兇殘的人物。適當的使用一些合理的手段,在警方看起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總不能讓警察又流血又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