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對於鉅商來說,兩個當事人都沒有影響他判斷的能力。那麼他自然可以做出一個相對公正的判決……
從某種角度來說,執法者越是超然物外。執法也就越是公正!
反之,執法者越是普通,執法不公的情況也就越是可能發生!
而覺醒者作為執法者來說,無疑是非常合適的!
尤其是高階的覺醒者,他們對於很多事物的看法,並不會單純的停留在事物的本身,而是會進一步發現他們內在的聯絡,從而做出自己的判斷……
比如說,在現實裡,如果一個知名人物的小孩犯了法,作奸犯科,可能原本是很嚴重的罪行,拖拖減減之後,也就變成了幾年的緩刑,即使引起了民眾的關注,可能最後也不過就是一個十年刑期而已……
很多時候,普通人面對權力的時候,可能都是頗為無奈的……
在大多數的情況,普通人的世界裡,法律和人情是兩個裁決最重要的指標,然而,往往需要嚴酷律法的時候,人情就會啟到作用,而往往需要人情冷暖的時候,律法則是會啟動作用……
而這種作用,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會與民眾的期待完全相反……
而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情況,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執法者本身無法超然物外,所以就很容易會受到來自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