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能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正義並不是絕對的,只要主持正義的人是人,那麼正義就永遠不可能是絕對的!
同樣的犯罪。但是不同的人來審判,結果肯定是不同的,即使其中不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即使審判者在審判中完全保持公心,也不可避免的會產生量刑上的不同!
從某種角度來說,人類社會從建立開始,就始終處在一種監察與被監察的狀態之下……
普通人要生存,要在社會之中生存,想要一個公平的生存環境,想要一個有道德的社會環境。所以就有人制定了法律,所以就有了警察。警察存在的意義,就是維護社會的秩序,阻止一些人想要破壞秩序的行為……
然而,無論法律如何去制定,這個世界上,總是會有一部分總是處在可以管理別人,但是卻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位置的人……
到了真正的高階位置。很多時候就只能夠依靠所謂的自律了……
而人的自律能力一直都是非常有限的,有人監督的時候或許可以做得好,但是一旦失去了監督。那麼人就很容易會忘形,這一點,不僅僅是普通人如此,即使一個國家的皇帝也是如此,往往很多君主,在當太子的時候,都是戰戰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