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個普通人,也做同樣的事情,實際上就是超出他自己能夠承受的範圍了,這不是他能夠享受的特權,所以他就會被認為是一種犯罪行為……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就是這麼簡單直接……
而同樣的例子。攝像大師陳老師也是同樣的狀況,當年的豔照門紅極一時,但是說到底也不過就是一個道德素質上的問題,無論如何都談不到法律的層面上去,說到底無非就是這個人人品不太好喜歡玩,僅此而已……
而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一個普通人身上,那麼這個普通人基本上是不會有什麼太好的活路的,原因很簡單,明星和明星之間的私密事情,說到底是一個圈子裡的事情,無論發生什麼樣的事情,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得到一個貴圈真亂的評價而已……
而如果一個普通人同時和那麼多女明星保持關係的話,那麼恐怕警方第一時間就會介入調查,看看其中有沒有一些諸如敲詐勒索以及脅迫的狀況發生,如果有的話,肯定就會介入調查,只要這個人身上有一點點的劣跡,恐怕都會被無限制的放大……
——————————————————————————————————————————————————————————————————————————————————————————————————————————————————————
屠龍幻境。
從王宇的理解角度,所謂的特權,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一個人能夠容許違背社會秩序的程度……
一個人的財富地位越高,他們的特權也就自然而然越大,他們能夠被容許違背社會秩序的程度也就越大……
就像是警察的執法犯法的行為……
儘管幾乎總是有人詬病這種警方踩過界的做法,但是事實上,這種做法在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是不可避免的……
一般來說,但凡是有一定級別的警察,都或多或少會有曾經踩過界的時候,而越是高階別的警察,他們越是具備這種獨斷的特權,而反之,普通的低等級的警察,通常是需要完全按照規章制度行事的,只要稍微有所過界,就可能會遭受大量的口誅筆伐,甚至因此失去自己的工作……
說到底,一個人擁有什麼樣的權利,就能夠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如果這個人能夠承擔得起責任,那麼就算是違反一些規定,也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而最讓人厭惡的,則是那些明明沒有權利,但是卻還是肆意踐踏規則的人……
相比起老老實實實行自己許可權之內特權的人來說,那些總是喜歡行使超過自己特權範圍權利的人,才是真正意義上讓人厭惡的物件……
而這些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才是真正需要被審判的物件……
王宇對於審判的認知,其實和很多人並不一樣……
他對於一個人善惡對錯的認知。更多的是取決於一個人的自身的陣營,而並非是這個人所做的某一件事情……
簡單來說,在他的眼裡,一個高官只要能夠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那麼稍微涉及到一些女人和錢財上的問題,只要數額沒有超過他在工作上做出來的貢獻,那麼充其量就只能夠算是一個貪官。即使是偶爾動用特權,做上一兩件違法亂紀的事情。只要不是喪盡天良的錯誤,沒有對社會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那麼也就沒有去制裁的必要……
因為這樣的人,即使有些時候做了很多在普通人眼裡邪惡的行為。本質上來說,卻還是偏向於善良守序陣營的,只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犯錯誤,錢財和女人的問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都只能夠算得上是細枝末節的問題而已,這些問題,說到底都在他的特權允許的範圍之內!
而反之,像是某些在馬路上摔倒然後誣賴訛詐自己救命恩人的老人。在王宇的認知之中,卻反而是應該遭受審判的物件,因為這些人的行為所造成的惡劣的社會影響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他們無論做多少對社會有益的事情,都無法去彌補的,無論他們曾經對社會做出多少貢獻,無論他們曾經在工作崗位上多麼優秀,都無法抵消這種行為所帶來的巨大的負面社會影響……
這種影響往往是非常深遠的。並且會一直流傳很長的時間,可以說。他們的作惡行為,並不是一瞬間的過程,而是一種持續的蔓延過程,在發生類似的事情之後,只要是在扶還是不扶的問題上存在爭議,只要有人想到這件事情,並且因此終止自己原本可能做出的善良行為,都會增長他們對於這個世界所做的人,每當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