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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職工的年收入為762元。

那時,個稅真正針對的是掙大錢的歌星和影星,當然還有外企的外國高管。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認為當時中國建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主要原因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越來越多的外國人湧入中國,為了維護中國的稅收主權,促進國際合作,必須建立這麼一個制度。

“800元的起徵點實際上就是根據當時外國人在華的月生活成本來定的”,在2005年9月27日舉行的關於提高個稅起徵點的聽證會上史耀斌如是說。

1981年,中國的個稅收入只有500萬元;2007年,這一數字達到了3185億,個稅已經佔到國家稅收總收入的7%。

對工薪階層而言,真正感到要交個稅是在1994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透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1994年1月1日,實施細則頒佈實行。從那時起,很多人發現他們的工資條上多了一項:稅。

因此,很多專家認為1994年才是中國人交個稅的真正開始。政府推進這一制度也是因為在90年代,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老百姓的收入急劇增加。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工薪階層的月收入很容易就躍上了800元的門檻。

一開始,中國實行的是累進位制的稅收制度。個人的收入扣除800元基本生活費用後,餘額根據不同的數目按不同的稅率交稅,從5%開始,最高到45%(月收入達10萬元以上)。掙得越多,交得也越多。

根據財政部的數字,2000年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1978年的倍,但居民消費指數也增長了4倍。1992年,只有1%的工薪階層月收入在800元以上;到了2002年,52%的工薪階層達到了這一標準。

自1994年以來,交稅人群的擴大使中國的個稅收入每年都以超過40%的速度增長。1994年,個稅收入只有億元;到了2005年,個稅收入就達到了2094億元。同期,個人所得稅在國家稅收中的比重也由增長到。

急劇增長的個稅引起了廣泛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