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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本章字數:2809

第十二章傑綸的信

收到信,已經是兩個月以後了。

寢室有人告訴我,在傳達室看到有我的信。我愣了一下,隨即想起自己曾經給阿爾發等多家公司寄過歌。難道是……

想到某個可能性,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傳達室。

果然!信封的地址確實是臺北市沒錯。我心裡有點飄飄然了,隨口哼著不知名的怪調,用手輕快的開啟印有“韓沐小姐親啟”的信封。

掃了一眼信的內容,手寫體?看來有戲~~呵呵……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仔細看,我愕然,頓時手裡的信紙飄落地上。好不容易控制住情緒,七手八腳撿起來,才發現拿反了,又擺正,仔細再看,信重新飄落……

信不算長,通體瞄一眼,大約只有五百多字。但末尾的發信人卻龍飛鳳舞的寫著:周杰綸!

……

那些剽竊來的歌曲寄出去之前,我也曾考慮過,如果真的被用了,那麼,周杰綸會不會被才華橫溢的我深深的折服?然後親自給我寫信,然後我就可以趁機認識我的偶像了!~~~但很快就否定了,這跟就是妄想好不好。人家周杰綸大明星耶,忙的不可開交,會親自給我回信。不可能拉!最多,就像《重生傳奇》裡的情節,唱片公司派個人來商議版權問題。又或者,人家公司乾脆甩都不甩你,我的稿子石沉大海。可能,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讓我自己去臺灣談。

生怕自己眼花,抱著信仔仔細細翻來覆去了十幾遍,我終於確定自己沒有在做夢。真的是周杰綸!我的偶像,紅遍整個亞洲的音樂才子周杰綸!

真的!真的!周杰綸給我寫信了!周杰綸給我寫信了!

我激動萬分。請不要鄙視我少見多怪,畢竟活了20年從來誒離開過D縣這種小地方,根本不可能像臺灣香港人一樣,隨便大街上都有可能遇見個超級巨星,從人群裡隨便拉出一個,都可能是某某明星的小學或者中學大學同學的。我想,曾經離偶像最接近的距離,就是在網路裡,天天到偶像的部落格留言,希望有一天狗屎運,讓他注意到我。

捧著這封信,我樂得分不清東西南北。一屁股做臺階上,埋著臉狂笑起來。

“韓沐你怎麼了?”正要下樓的張鳳梅注意到我,關心的問。

我止不住興奮的感覺,臉埋的更深。身體的微微顫抖讓張鳳梅以為我是在哭,手忙腳亂的問我怎麼了。

“韓沐怎麼哭了?”

“發生什麼事了,告訴我們,幫你解決。”

“對呀,天塌下來還有高個子頂著呢!究竟怎麼了?”

不一會,我便被熱情的同學圍了個水洩不通,七嘴八舌安慰我。

好不容易讓心情稍微平復下來,見這麼多關心我的朋友,小小感動了一下。“喂!我是在笑好不好!拜託各位,可不可以不要在吵了,我耳朵都快聾掉了。”

“啊——笑?”張鳳梅狐疑不定,但看我臉上沒有絲毫哭過的痕跡。“那你在這裡傻笑什麼?”

“呵呵~~當然是——”我故意拉長聲調,調足了胃口,“秘密!”

小小捉弄了一下,我不自覺地揚了揚手裡的信封,正準備回教室,信就被眼尖手快的張夢搶走。

“呀?怎麼都是繁體字?臺…北…市民生東路…耶?是臺灣寄來的,你在臺灣有熟人嗎?”張夢吃力地念出信封上的地址,轉而好奇的打聽臺灣的什麼人給我寫信。

“韓沐你好厲害啊!”女生們羨慕萬分。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小……不過,貌似有點幼稚。曾經,智婷的姑姑從美國給她寄來一封信,我們羨慕的不得了,人家竟然有親戚在國外!嘿嘿~~她們的眼神像極了當時的我。“沒什麼,呵呵,一個朋友,一個朋友而已。”我恬不知恥的已經單方面把周杰綸歸為自己的朋友。

好不容易擺脫掉那些炙烈的眼神,不禁感嘆,真是些單純的孩子啊!回到座位,想著信中提到的事情,不由喜笑顏開。

周杰綸說,看了我寫的歌詞,十分欽佩我的才華(竊笑~~~呵呵,其實那都是你自己的才華~~不過,看在你這麼有誠意的份上,偶就接受你的恭維了~~!!別佩服,別佩服,都怪我人品太好了……呵呵~~)。我寫的《菊花臺》《聽媽媽的話》《千里之外》《七里香》《發如雪》《夜曲》一共六首歌,阿爾發希望能夠購買版權,並與我能夠做阿爾發的簽約作曲人。這些歌每一首都太優秀了,公司打算以EP單曲的形勢發行,酬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