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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心的壓力得到了緩解,但是這個壓力卻隨著她的聲音轉移到了老太太的身上。說實在的,老太太根本不知道是誰在背後撞了一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路上躺了多久。現在使她感覺恐懼的不是被撞倒,而是她媳婦的那種暗示和顧慮,沒有問題,她的確生怕自己會給家庭帶來災難而連累她們。她很清楚,如果她如實地說,自己不知道誰撞了她。那麼,如果今後真的因為自己這次的摔到而出現了什麼後遺症,這個負擔就將完全由她的媳婦和兒子承擔,她們是承擔不起的,這個她很清楚。現在,老太太完全處於一種進退兩難的境地。她現在的心裡有幾個害怕的東西,一個是怕媳婦承受不了壓力而投向他人的懷抱,這一怕是建立在她說‘自己不知道誰撞自己’之上的;二是怕萬一桑丘真的沒有撞倒自己呢?豈不是冤枉了人家嗎;還有個害怕的就是她媳婦的嘮叨,她怕她一直抓著這件事情不放,一直在自己的耳朵邊不停地埋怨和脾氣。老太太在心裡權衡著這些利弊,衡量著它們的分量。她覺得自己想得有些累了,於是輕易地作了個決定,那就是堅持先前的點頭——認定是桑丘撞了自己。她認為,這是符合她媳婦的想法的,而且不一定就是冤枉了人家,因為她不知道是誰撞了自己,所以至少有一半的準確性。再則,她估計,堂吉柯德他們不一定在乎這一點點賠償的。

………【第三十一章】………

要說古時候的中國,誰要打官司到是比現在方便的多。無論高低貴賤,有無文化,只要去敲響衙門口的皮鼓就好。這就讓周圍的人知道——哦,誰,誰要打官司了,看熱鬧聽熱鬧去。無論如何,這聲勢是造夠了的,這或許又可以看著是另一類的司法公開的毛坯雛形吧。

來到衙門口,中年婦女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放在鼓邊的棒子就敲了起來,幾個衙役聽到鼓聲就從裡面跳了出來,然後就將中年婦女婆媳及堂吉柯德和桑丘帶了進去。他們的白馬呢,自然是堂吉柯德寄放在了街上的一家驛站裡了。由於一直在忙著替老太太看醫生和後來的爭執,堂吉柯德也沒有問問該地的地名。上了廳堂,他才知道,這裡叫金陵,是長江邊的一個不小的地方。

縣太爺自然坐在上面,傍邊有師爺坐著,準備著記錄,兩邊還站著兩個衙役。縣太爺叫劉高,已在這金陵當了三年的知府,雖然名聲好不到哪去,但也不是很糟糕。相傳,劉知府斷案有個特點,那就是推理性強,極富邏輯性。常常將原告問得目瞪口呆,也常常判決得被告心服口服,找不到反駁的道理。

劉知府開堂就問:“堂下什麼人?為什麼擊鼓?”

中年婦女搶上前去說:“是民女擊的,為的是狀告這兩個。”她用手指著堂吉柯德他們。

劉知府又問:“先報上名來,及年齡,哪裡人氏,家住何處。”雖然有些羅嗦,但也是必須要履行的程式。這主要也是考慮到師爺便於做好記錄,使每個案卷整齊工整。

中年婦女說:“民女張氏,家住草帽街,三十四歲,男人李長水,是街上的泥水匠。”師爺快作了記錄。

劉知府繼續問:“那麼,張氏,你告他們什麼呢?”

張氏回答:“我告他們在路上撞倒了我婆婆,她受了傷,要求賠償。”

劉知府轉過去問堂吉柯德:“你叫什麼名字?多大年齡?家住何處?”

堂吉柯德回答:“在下堂吉柯德,西班牙人,五十歲。”

“哦,西班牙人,很好。現在這位婦女告你撞了她年邁的婆婆,你有什麼話說?”

“我們沒有撞倒這位老太太,這完全是個誤會。事情是這樣的……”堂吉柯德將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地講了一遍,最後他又加強了語氣重複說,“大人,這是個誤會,完全是個誤會。”

劉知府又去問張氏的婆婆:“那麼,這位老太太,你叫什麼名字,家住何處,多大年紀?”

老太太戰戰兢兢地說:“我住在草帽街,和兒子媳婦一起住,我叫趙一花,今年七十多了,多好多想不起了。”她有些抖是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本來年邁造成的,而另一個原因是自己從來沒來過衙門,更沒打過官司,這種場面自然讓她有些膽怯起來。她在說這些話的時候眼睛一直看著地下,根本不敢去看任何人。她在心裡打算如何近快離開這裡。

劉知府繼續問老太太說:“你告訴本官,他們是怎樣撞了你的?”

“我記不得了,反正,反正是他們撞了我,我當時就什麼也不知道了,後來就在醫館裡了。”

劉知府聽到這裡就得出了個結論,他說:“很清楚了,堂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