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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看俺不順眼的人都彆扭去吧。我身後面的那個嫌我臭的恐龍,這次好好的薰薰她,嘎嘎……臭男人,臭男人,不臭算男人?”

第二章 球鞋西褲T恤衫

同學會早就約定好是在皇城大酒店,時間還定在了上午九點鐘。這個時間自然就是為了照顧一些個懶鬼,怕時間弄的早了人不來不是?

天寶一覺睡到了八點,然後起床換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襯衫,在早市地攤兒上隨處可見,二十一件,還不帶搞價兒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種,估計十來塊就能買出來。下身是一條黑色的西褲,腳上是球鞋。

這裡沒有寫錯,他穿的的確是球鞋!在別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對於皮鞋情有獨鍾的時候,他卻深深的喜愛著球鞋,因為他結實耐用,輕便,還不捂腳,出腳氣。

相比較來說,最後的這個原因是最主要的。腳氣這個東西被人叫做“香港腳”,用天寶的觀點來說,就是香港的資本主義發達,穿皮鞋的人多,這個你看看電影兒就知道了。

而天寶的這個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報道的時候就是這樣,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戲稱為“帥哥”,這個究竟是“帥”,還是“衰”已經無可考證了。

不過伴隨這個外號來的,還有“球鞋”。天寶對於這些東西也一向是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絲毫不為所動,生活怎麼樣,依舊怎麼樣。穿著怎麼樣,也還是怎麼樣。

他可以說一直就是一個比較離群的獨行俠,在學校的時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對於熱鬧,對於其他同學那些比較幼稚的遊戲並沒有多少的興趣,而且考試的時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舊是一個人。一個人沒有壓力,他不喜歡被人關注的感覺!

甚至可以說,有時候看到別的男生搞物件,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時候,他就會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開車來到了學校的門口,找到他,對他說:“天寶,你為什麼不要我?”

然後他天寶就可以很裝逼的說一句“我們不合適”,揚長而去,看看別人傻眼的樣子,那感覺一定很爽。可這個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階段。

天寶不會騎腳踏車,所以要去那個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雙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沒想過,他這個人有一個特別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麼喜歡現代化的工具,更對於汽油有一種直覺的敏感。

他是要去參加同學會的,而不是坐汽車,到了地方被人當病鴨子,那樣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對於走路這個東西,天寶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說要把腿部放鬆,氣沉丹田,忘記了自己的雙腿以後,就走的又輕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這個無論你走多少的時間,都不感覺到累,這些含糊的東西,是在他從學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來的,而且並不比腳踏車慢多少。人家腳踏車十分鐘可以回家,他頂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鐘而已。

順著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實並用不了太多的時間。而且這個上谷也不是一個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記錄是從郊區去了一次商業街的圖書館買了本《升龍道》,一來一回,目標明確,可以省略了買書的時間說,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鐘。這樣的速度絕對可以說是驚人的了。

路邊的商鋪裡的搖滾音樂賣力的迴盪著,天寶卻是心無旁騖,對這些噪音並不感冒,有多少過濾多少。同許多的淫人一樣,他只喜歡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兒,聽著還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聽歌的目標不很單純。

當高中的三年,別的男女在戀愛的火熱的時候,他依舊不為所動。因為對於這麼一個從小就接觸到那些黃黃書的傢伙來說,那些地方沒有什麼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愛慕也許有,但那個他已經送給了遙遠的不切實際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學生雖然多,但那是一個恐怖的侏羅紀,他沒有勇氣將自己葬送在這麼一個充滿了危機的侏羅紀世界。

皇城大酒樓是一棟五層高的樓,三年前這裡還是一個夜總會,後來不知道怎麼的就變成了大酒樓了。這麼一個古老的小城裡,還不存在幾星級的說法。而也是因為這麼小的一個小城,所以天寶這麼一身不倫不類的裝束才能暢通無阻的進去。

兩位長的還勉強可以入眼的迎賓小姐彎腰說了一聲“歡迎光臨”,天寶明顯的注意到了兩人那種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獨行俠,會在乎這些嗎?在乎的話,高中三年就被無數道的目光給殺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寶的心理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