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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章 十號甘蔗1

宋時在空間裡苟了一段時間,才開始下一個世界。

還沒睜開眼,就聽到一個大嗓門在喊:“午時三刻到,行刑!”

太陽曬得人面板都要燒起來了,豆大的汗水滾落到眼睛裡,又鹹又燙。

頭昏沉。

全身無力。

視線模糊不清。

但再看不清楚,宋時還是看到了頭頂高高舉起彷彿凝聚往生之光的屠刀。

刀鋒鋥亮,寒氣森森。

旁邊身材魁梧面龐泛紅滿臉絡腮鬍子的劊子手面無表情的看著他,就像在看一個死人…啊,自己確實馬上就要變成一個死人了。

日頭升到頭頂。

劊子手穩穩的紮在地上,雙手握緊刀柄,突然他面色一沉,下頜繃緊,胳膊上青筋突起。

刀飛快落下。

菜市口寂靜得連狗叫聲都沒有了。

只一瞬,就要血濺三尺。

就在那一剎那,刀鋒跟鐵鏈碰撞發出刺眼的火花,尖銳的聲音讓所有人下意識撇過頭去,等再次回過頭,剛好看到莽漢平沙落雁的一幕。

就…

那揚起的飛塵、扭曲的肌肉,看著都疼。

鐵鏈被砍斷,雙手得到解放。

他拿起屠刀用力的劈在雙腳中間,也不知道是刀太利還是鐵鏈太菜,只一下,束縛著行走的腳鐐就斷了。

重獲自由。

當然要腳底抹油的快溜。

手裡的屠刀亂砍,時不時帶出鮮紅的血,圍觀的老百姓尖叫著瘋狂逃竄。

坐在高臺的官員大叫著“抓住他!抓住他!生死不論!”

衙役們揮著刀衝過來。

宋時一腳一個,瞅著空隙抓起一把刀朝著臉都急得變形了的官員扔去。

那刀勢如破竹。

“來人!來人!”

官員嚇得跌坐在地。

衙役丟下死刑犯跑過去。

宋時趁機衝入人群,一轉眼就消失在了某條小巷。

“跑了!犯人跑了!追!你們這些廢物!廢物…”

隔著老遠都還能聽到那氣急敗壞的吼聲。

宋時沒有在城裡停留,隨便扯了某個院子掛在竹竿上的衣服往身上一裹,又抓了幾下亂成雞窩的頭髮,胡亂一綁,才匆匆往城外跑。

死刑犯臨陣脫逃,還大鬧菜市口,不少人受傷,衙門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把他抓回去。

待在城裡就猶如待在牢籠,總有被找到的一天。

好在他出城還算順利。

混在一群賣菜的老農裡一點都不突兀。

他跟著走了一截,經過一片樹林時就鑽了進去。

原渣屈哲,對,不叫宋時了,就很奇怪,這人的鍋也要算在他身上。

屈哲的人生就跟他的名字一樣,曲折。

年幼時爹媽先後去世,好不容易磕磕絆絆的長大,眼看到了成親的年紀,結果有天衙役上門把他抓走了,說他是殺人兇手。

就很…屈哲就很懵逼。

殺人?殺什麼人?他殺什麼人了?!!

他冤枉呀!

可他沒有不在場的證據。

甚至還有人跑出來作證在兇案現場附近看到過他的身影。

他真的沒去。

可縣令似乎認定了跟他有關。

見他咬死不承認,便賞了他二十個板子,打得他皮開肉綻半身鮮血。

他伯父伯母還假惺惺的勸他認罪,當個好人。

屈哲:“…”

打了幾次後,屈哲就明白了一個道理,人固有一死,或被活活打死,或傷痛病死。

也許認罪了只是判監禁呢。

屈哲只是個十五歲的少年,他不想死,就認了,他承認他殺了那個只存在於這些人口中的死者。

但,沒有也許。

認罪了好啊。

這不名正言順的就給他發斬首牌了。

這畫了押,就跟鐵板上訂了釘子一樣,再無更改,喊冤枉都沒用。

米城偏遠,又不大,只有一錘定音,就沒有過翻案這種事。

屈哲命運定了。

如果沒有宋時,這會兒他已經身首分離的被丟在亂葬崗上被野狗拖走了。

有了這層記憶,就好辦了。

日頭西斜。

樹林裡更加陰暗。

踩著最後一抹光,宋時朝著原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