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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小武》殺青,收大魔王為徒!(彙報本書成績)

聽到譚婧的回答,江曉楓欣慰了笑了笑,說:“那行,你明天來公司找我,我們談一下合同的細節問題。”

“好。”

和江曉楓講完電話,譚婧才如夢初醒般回過神來,感覺拿話筒的手都溼了。

譚婧原本還擔心,江曉楓只是跟她說說而已,好在江曉楓並不是信口開河,而是真的想籤她。

江曉楓之所以想籤譚婧,也是因為在前世的記憶中,他清楚的知道,譚婧是一位非常全能的實力派歌手,什麼型別的音樂都是信手捏來。

由於譚婧唱功太過強悍,對於任何曲風都能夠駕馭,且高音振聾發聵,還被業內業外譽為“大魔王”。

而且,譚從小就接受很好的音樂教育,一直在音樂方面有所鍛鍊,和不斷的進步創新。

當然了,如今的譚婧,畢竟還年輕,還遠未達到巔峰的水準,了就算是這樣,科班出身的她,依舊能夠吊打樂壇的一眾流行歌手。

在江曉楓的前世記憶中,譚婧作為一名國家隊實力唱將,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代表作,沒有一首家喻戶曉的歌曲。

這也不能怪譚婧,她畢竟只是一名實力唱將,並沒有什麼創作能力。

也就是說,如果江曉楓能將譚婧簽到世紀唱片公司,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件如虎添翼的幸事。

第二天,上午。

錄完粵語新專輯的最後一首歌,江曉楓在辦公室,和譚婧開始討論,合作的相關事宜。

因為害怕失敗等不確定因素,譚婧不敢跟江曉楓籤長約,想跟江曉楓籤3年的短約,想試一試水。

江曉楓直接告訴她:“不可能!哪有歌手和唱片公司籤三年的,最起碼也要5年起步,甚至7年起步。”

“我要籤歌手的話,就是7年起步,徐懷玉加入我們公司,也是籤7年,只有跟我們籤長約,我們公司才會重視她,用心培養她。”

“我就這麼跟你說吧,一般的歌手,跟唱片公司簽約,前期都是打雜的,都要先熬個一兩年,不會馬上讓你發片!”

“但是我們公司不一樣,我可以向你保證,只要你願意跟我們公司簽約,明年就可以發行自己的第一張唱片,而且,每年最少發一張唱片。”

“另外,你的新專輯,我會親自為你操刀製作,我會像幫助徐懷玉那樣,幫你寫新歌,讓你一炮而紅。”

“不過,如果你只發行一張唱片,只火了一兩首歌,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沒有後續的大熱作品,你很可能只是樂壇的一顆流星,稍縱即逝……”

跟譚婧把話說明白後,江曉楓也不再繼續勸她了,而是把選擇權交給譚婧,讓她自己考慮,讓她自己做決定。

譚婧也不得不承認,江曉楓開出的條件,的確很誘惑,很有吸引力。

但是一簽就是7年,譚婧心裡也很忐忑,不確定這條路,究竟是星光燦爛,還是荊棘密佈。

譚婧暫暫時做不了決定,就跟江曉楓說:“江先生,我能回去跟我父母商量商量嗎?”

江曉楓也很通情達理,跟她說:“當然可以,這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權利。”

看到江曉楓這麼寬容,譚婧也很感激,說:“謝謝。”

反正話已經說到這份上了,無論譚婧是否願意籤7年,江曉楓都能夠坦然接受。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千里馬常有,伯樂不常有,江曉楓願意提攜譚婧,是譚婧的福分,如果譚婧不識好歹,那是她的損失,並不是江曉楓的損失。

要知道,幾乎沒每個月,都會有很多業務的,或者科班出身的歌手向世紀唱片公司投簡歷,想要加入世紀唱片,成為江曉楓的關門弟子。

讓江曉楓感到欣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譚婧便打電話告訴江曉楓:“江先生,我考慮好了,我願意跟貴公司籤7年。”

江曉楓笑著回道:“嗯,這樣才對嘛,你放心,既然你選擇相信我,我就不會讓你失望,一定為你打造一張質量很好的新專輯。”

當天下午。

世紀唱片公司,

譚婧和江曉楓簽下了一份長達7年的合約,包括經紀約和唱片約。

譚婧這次和世紀唱歌公司籤的合約,和徐懷玉一樣,都是七年的長約。

除了每個月的固定工資之外,譚婧和世紀唱片公司前三年的分成是九一分成,世紀唱片佔九成,譚婧只佔一成。

後四年的合約分成,是八二分成,世紀唱片佔了八成,譚婧佔了兩成。

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