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可以肯定,存放在銀行中的東西不簡單,畢竟已經八十年過去,就算當年存放一個吃飯用的碗,至今也算是古董了。
“況且那個時代的銀行保管業可不像現在這樣發達,一般人不會想到把東西寄放在銀行裡面的。”馮先生饒有興趣道:“所以我可以肯定,東西不一般啊。”
“再不一般,已經過八十年了,東西還在嗎?”王館長搖頭道:“所以說這份單據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王館長你放心,別的我不敢多提,但是滙豐銀行的信譽還是有保證的。”馮先生立時笑道:“這種事情也有過先例,有人拿出一百年前的單據過去,銀行也能拿得出東西來。”
“沒錯。”
老孟和沙慶豐紛紛點頭,兩人是本地人,自然熟悉滙豐銀行的信譽和口碑。
另外沙慶豐還笑著說道:“就算東西丟了,王兄弟你也可以以此為依據,理直氣壯的向銀行索賠。”
“就是。”
老孟深以為然:“打這個官司穩贏不敗,重點是賠償多少金額的問題罷了。如果不想獅子大開口,隨便索要千八百萬的,估計不用打官司銀行就直接賠給你了。”
“咦,還有這樣的好處。”王館長立時笑道:“這麼說來,王觀你這是又揀漏了。”
“對呀,又是一個大漏。”
王館長不提還好,一提就勾起了沙慶豐和老孟的羨慕之色。
“沒那麼簡單。”
與此同時,馮先生再次打量單據,斟酌說道:“單據只是其中之一,還需要一個憑證才能夠到銀行領取東西。”
“憑證!什麼憑證?”其他人連忙追問起來。
不過這個憑證倒是比較好理由,畢竟現在的銀行保管業務也是一樣,除了單據以外。還有留下簽字或圖章式樣,比如說指紋、密碼之類。幾十年前或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