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
還有什麼要緊事,身為地方官的李子淵非常清楚,趙存南於衙門裡吐血的事情傳出去,會導致什麼,現在他必須提前做好準備。
回到辦公室後,李子淵立即從辦公桌的特製抽屜內拿起電話,現在電話作為一種保密的通訊工具,除了軍隊內部使用之外,只有少數官員的辦公室內才會安裝,而且不能安裝於明處。
“喂,接憲兵隊!”
在電話裡傳出接線員的詢問時,拿著電話李子淵說道,很快電話便接通了。
“我是李子淵……”
“鈴、鈴……”
騎在腳踏車上馬輝不時的按著車把上的鈴鐺,此時的他顯得有些得意——作為廣州憲兵隊偵緝科的探員,他可以自由使用科裡的五輛腳踏車中的一輛,而這輛三號車,就是他的“坐駕”。
腳踏車是漢陽兵工廠幾個月前推出的“新玩意”,雖說早在幾十年前,德國人就發明了木製腳踏車,而且英國人麥克米倫也發明了蹬踏式腳蹬驅動腳踏車。但是效能都不及漢陽兵工廠的這個發明,它的前後**小同,以保持平衡,並用鋼管制成了菱形車架,車輪也改為鋼圈和輻條,採用充氣橡膠輪胎,同時車上採用了滾動軸承、飛輪、手剎等,當然更為重要的是它採用鏈條驅動,用後輪的轉動來推動車子前進。
腳踏車騎起來速度極快,軍隊曾對其進行過試驗對比,騎兵每天只能保持80公里的行進速度,且其持續時間不能超過7天,但騎腳踏車計程車兵卻可以每天行進120公里,甚至150公里,並且可保持10天以上。腳踏車不僅有著速度快的優勢,而且更為安全,更容易使用,也正因如此,現在軍隊已經開始大量使用腳踏車作為傳令兵的交通工具。
而城市憲兵對腳踏車也有著需要,比如負責刑事案件偵緝科,就需要快速抵達現場,過去是騎馬,而現則改成了腳踏車,它速度更快,而且不需在各種馬料。更重要的是腳踏車於城中穿行更為方便,剎車靈活,不至於擔心碰到人。
不過只用了二十分鐘,馬輝便抵達了位於城外的珠江河堤的案發現場。他四下尋找當地的巡邏憲兵,最後發現他們聚集在下面的湖邊,蹲在一棵矮柳樹旁邊,他們腳旁有一堆淺色的東西。旁邊一個樹樁上坐著個年輕人,穿著一套藍布漢式服裝,他的腦袋埋在膝蓋之間,看起來顯得有些緊張。
馬輝狠吸了最後一口煙,然後把菸頭扔在地上。它“嘶”的一聲在泥地裡熄滅了。然後朝湖邊走去。一個巡邏憲兵看到他到來後,連忙立即敬禮。
“上士!”
作為偵緝科的探員,馬輝是上士軍銜,他曾在武昌的憲兵學校接受過偵緝培訓。還了個軍禮後,他便徑直穿過泥濘的草地,走到現場。
這是一箇中年男人的屍體。冰冷,身材瘦削,因為被江水浸泡的關係,膚色慘白、發腫。屍體上有一些汙泥,背部朝下,上半身擱淺在岸上。屍體的眼睛緊閉。
眼睛沒有離開屍體,馬輝繼續問道,
“什麼時候發現它的?”
“一個小時前,先生。我們當時正在這裡巡邏的時候,聽到這邊的喊聲,發現屍體後,便作一級優先處理,然後派人通知偵緝科。”
巡邏的憲兵負責治安維持以及一般案件,因為他們並沒有辦理這些案件的經驗,諸如殺人之類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是由偵緝科負責,而偵緝科的探員,往往都是從憲兵中挑選出來的最聰明的人手,在武昌的憲兵學校中接受偵緝培訓,而培訓他們的既有外國人也有本國的衙役以及仵作。
在普通的憲兵發現諸如謀殺之類的案件時,就會作一級優先處理,也就是派人前往隊裡通知偵緝科,於現場看守現場,避免現場被破壞。
“誰發現了他?”
憲兵指了指肩膀後面那個年青人,那個年輕人趕緊站了起來。他看起來是典型的一副城市平民的打扮。馬輝注意到這個人似乎被嚇壞了,於是便用溫和的聲音問道。
“你叫什麼名字?”
“我,我叫李明一,長,長官,在,在附近的李家飯館裡當夥計……”
他說話聽起來畏畏縮縮的,又有點巴結,
“李家飯館……”
馬輝知道那個地方,那是一個不大的飯館。
“剛才掌櫃的讓我去家裡拿料子,沒曾想在路上看到這個人……”
這個年輕人怯生生地說。
“當時你看見別人了嗎?”
馬輝用和藹的口氣問道,聽上去像這個年青人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