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
“陛下,這次我之所以前來拜見蘇丹陛下,是為了一件事情,需要靠知陛下。”
“哦?什麼事?”
奧瑪阿里賽義夫汀二世詫異的看著面前的這位領事。
“想來陛下已經知道,我剛剛從蘇祿過來,在那裡我同蘇祿蘇丹簽署了一項條約,根據這一條約,中國南洋公司將會以每年5000銀元的年租,租借其統治的北婆羅洲地區!”
什麼?
驚訝的看著眼前的這位領事,奧瑪阿里賽義夫汀二世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在說什麼?難道他不知道至少在名義上北婆羅洲是屬於他的,屬於汶萊蘇丹的。當然,早在幾十年前蘇祿蘇丹就已經脫離了汶萊的控制,但至少在名義上北婆羅洲是屬於汶萊,儘管它的實際統治者是蘇祿蘇丹。
“既然你們已經簽署條約,那麼,還有必要再來告訴我嗎?”
奧瑪阿里賽義夫汀二世能不能熱情立即冷淡下來,語氣中帶著濃濃的不滿,在他看來這是某種不尊重。或者說眼前的這個中國人壓根兒就不尊重他。
“陛下,我此次去蘇祿是為了與其洽談通商事宜,而他們主動表示願意向我們提供租地,以作為商船必需的錨地。”
感覺到對方語氣中的不滿。李旭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繼續說道。
“鑑於我們兩國之間的友誼,我認為有必要再回程時,告知陛下,同時希望陛下能夠確認,我們與蘇祿蘇丹簽署的這一條約。”
他說什麼確認條約?
詫異的瞬間奧瑪阿里賽義夫汀二世意識到對方話裡的意思,他所說的確認條約,實際上是承認了文來對北婆羅洲的統治。甚至確認了對蘇祿蘇丹的宗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