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正是出於他的自創,名喚“後十六”,乃是最後的必殺絕技!
此招的致命之處在於,以不可抗拒的節奏,控制敵人,令敵人隨我而舞,入我之境,聽我之命。
而龍在天也還沒有糊塗,他知道對手這一招雖然本身不具備殺人飲血的能力,然而一旦受其蠱惑,迷失本性,順從它的節奏,那麼無異於將自己的咽喉送到別人劍下。
要命的是,自從那聲音響起,他的肢體便不再受自己心意約束,他明明要再次使出“雷鳴電閃”,將敵人送上西天,可是抬起劍來,卻像享受歌舞一樣,打起了節拍。
“得、得得。得、得得……”
他心中驚異,但還並不慌亂,想道:“任何武功都逃不過內力和招式,他內力不能勝我,招式再奇,也只能佔點小便宜,又何足懼?”
他猛提一口真氣,將耳道封死,聲音被阻於外。接著運劍,便要改以劍氣攻敵。
他決定破了這一招,再不給對手任何喘息的機會,立刻將他斬於劍下。
可是他聽不到聲音,卻感覺到振動,那逼人的節奏仍然不可抗拒地牽引著四肢,敲擊著胸腔,他赫然發現,舉起的劍並沒有按自己心意使出招式,而是在打著節拍。
“得、得得。得、得得……”
更讓他感到事態嚴重的是,莊夢蝶隨著這節奏邁步,正在逼近。而自己腳下卻如生了根一般,動不了分毫,只有膝蓋上上下下地起伏,與節拍咬合。
若任由莊夢蝶走到五尺之內,那麼他不再需要任何高明的招式,自己一身絕世武功也將毫無用處。他只需要像欺凌任何一個普通人一樣,一劍遞出,便取走了性命。
他的步子很大,一跨兩尺。
十尺,八尺,六尺……他們的距離越來越近。龍在天離失敗,離身敗名裂,離死亡,也越來越近。
“哈哈,好!”龍在天知道回天乏術,放鬆了全身,只隨對方的節奏漫舞,灑然笑道:“趁著最後的時刻,我要跟你說句話,姓莊的,雖然我們因為先祖之間的恩怨,一生下來就註定為敵,你也恨了我一輩子,但我卻要說,我真有點感激你。是你,讓我終於嚐到了失敗的滋味……”
莊夢蝶腳下停步,留下最後的距離,一邊運劍道:“可是我卻不能因為你的感激改變心意,我不僅要殺了你,連你的傳人也不會放過,我要讓天劍在這世上從此絕跡!”
這兩人體態輕盈,翩翩起舞,欲退不退,欲進不進,真像一對友好的舞者。
可他們口中談論的卻是自己和別人的生死大事。
龍在天道:“這個我倒不操心,天劍從橫空出世那一天起,就是自生自滅,如果它不能生存,證明他沒必要生存,但是如果上天垂憐,不忍心讓這一套劍法從此淹滅,就算遇到再強大的對手,它也會斬妖除魔,自立於世,長盛不衰。”
莊夢蝶冷笑道:“你死之後,世上再無妖魔,何來斬妖除魔之說?”說了這句,臉上神情一變而為兇狠,腳下一滑,將兩人的距離縮到呼吸可聞,同時一劍當胸刺出。
聲音已經消失。
但是龍在天所受的無形束縛仍然在,那節奏仍舊牽引著他,令他無法止住四肢的顫動。
他眼睜睜看著敵人的劍鋒就要洞穿自己的身體,卻無能為力。
這體驗實在是生平第一次。
他終於明白,一個人不可能永遠是強者。一個強者有一天也會變為弱者。
誰能想到,這個不可一世的天下第一,數十年來令江湖中人聞風喪膽的“雷神”,竟然死於曾經的手下敗將之手。
四十年前,正是與莊夢蝶一戰,成就了他的赫赫威名,四十年後,仍是與莊夢蝶一戰,讓他身敗名裂。
在場所有人,面對這樣的反覆,無不感慨萬千,愕然以對。
劍尖已經沾上龍在天胸前衣襟。他的死已成定論。
然而——
“譁!——”雷聲響起。
站在莊夢蝶正面的人,看到他的瞳孔瞬間放大,眼中閃出的光,只剩恐懼之色。
龍在天就是龍在天,在這種情形下,還有反擊之力!
下一刻,莊夢蝶怵然後退,然而腳尖才一沾地,又向旁移出,緊接著側身回頭——
身後有人!
他落腳的位置,恰與前後兩人形成正三角,而他站立的姿勢,卻把前後兩人都納入了攻擊範圍。
龍在天費然收劍:“我輸了。”
莊夢蝶知道,以龍在天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