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府官員的傢伙來到那座礦山,說礦山手續不合法,要重新拍賣。找羅伯特合作的那個人好說歹說穩住了官員,那官員說的清楚,這礦不能閒著,必須馬上開工,如果近期不能開工的話。還會重新拍賣。
那個合夥人就要求羅伯特先生快點把裝置運來,事情到這裡羅伯特沒有絲毫起疑心,因為一切都很正常,甚至那個人根本沒和他談什麼錢字。
羅伯特回到上海。馬上四處聯絡機器。他明白從英國或者歐洲拉機器來可能來不及了,所以他想到了日本和美國。這個時候他真的像是很走運,偏偏又一個日本人就在出售一批機器,羅伯特馬上過去檢視。機器很好,六成新的,雖然日本人開價高了一點可同時還願意提供技術指導。羅伯特馬上和那些人簽訂了條約,讓日本人負責把貨物送到河南去,安裝好,然後他一筆現金付清。
一筆現金要一百多萬英鎊,真的有些貴了,不過相比於一座金礦來說,羅伯特認為這是值得的。他拿出這筆錢也很困難,要知道他的生意做的很大,許多地方都急需用錢,日本人去安裝裝置的時候他就在東拼西湊。
用了一個多月把一百多萬湊齊,河南傳來訊息,裝置已經安裝好了。
羅伯特把錢打給人家,這中間所有的程式都符合國際管用的商務行為,他沒有覺得有絲毫不對勁的地方,直到他到河南一看,兩眼頓時傻了。
機器是裝上了,卻不是採金的,是挖煤的,根本不是自己看的那一批裝置。那礦山根本不是金礦,是煤礦。可能別人覺得煤礦也是不錯的,多少都能回本。可是對羅伯特來說不一樣,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挖出金礦他才能分得利潤。
那個中國人和自己說合作開金礦,可事實卻是他和那個日本人一起合作開了煤礦。這兩個傢伙拿著自己的錢開了一座礦山,卻和羅伯特絲毫的關係都沒有。
羅伯特當時大怒,就到當地政府去告那個中國商人,讓他返還自己的錢款。可是他發現對方鑽了一個很明顯的漏洞,就是金礦的風險!合同上清清楚楚的寫著,若是無金礦,雙方損失各自承擔。而且在機器的問題上對方也是採取了一種很狡猾的政策,進機器的時候只說是挖礦裝置,至於挖什麼礦卻沒有寫。
那個中國人非常明白的告訴他,要麼你等著這礦挖出金子來我分你,要麼我給你二十萬你滾蛋,別在這裡跟我叫喚。
煤礦能挖出金子來麼?
羅伯特知道自己被騙了:“楊司令,我第一次去的時候是他們故意埋的金礦石。如果有時間的話我不會在乎這一百萬的,可我現在真的很需要資金,不然我不會來麻煩您的。”
楊小林拍拍羅伯特的肩膀:“好了,你這事情來找我是對的,現在缺多少錢我先借給你,至於你被騙的事情大可放心,我會替你追回來的。”
羅伯特愣了一下,他是來找楊小林幫忙的,可是他來之前真的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得到幫助。首先那幫傢伙事情做的真的很周全,在法律上自己找不到他們的漏洞。第二就是,他雖然和楊小林打過很多次交道,可是每次他都不那麼地道。
真的沒有想到楊小林答應的如此痛快,甚至連去調查一下都沒有去做!
楊小林顯然明白他在想什麼,笑了一下說道:“其實我對羅伯特先生的印象非常簡單,你就是一個流氓,惡棍,但你不是騙子,這一點我很清楚。”
羅伯特是非常黑,從一開始雙方的合作就是這樣,他要價總是很高,趁火打劫。但是他每一次說多少錢就多少錢,而且他給自己的裝置質量確實還可以,不存在說臨時加錢和以次充好的問題。楊小林要幫他不是說他們之間有交情,而且生意人必須有底線。
中國後來的改革開放的初期像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很多,楊小林自己就知道一件事情,那是他在部隊聽自己戰友說的,發生在上海的事情。
那是八十年代中期,有一個外國的年輕小夥子帶著自己父母積攢的十萬美金來中國投資,想做廣告行業。他當時找到了一個廣告商,商談合作的事情。後來那個廣告商騙走了他所有的錢,那個外國人打了一年官司也沒有打贏,最後他撂下一句話給那個廣告商:“我今天丟了十萬美金,可是你丟掉的比我更多!”
那個廣告商也沒理他,用自己騙來的十萬美金,把公司裝飾的富麗堂皇,擴大經營。而就在他的公司旁邊,那個外國小夥租下一間十幾平米的鋪面,開了一個廣告工作室。
十年之後,廣告商破產了,那個外國小夥的工作室卻成為上海數一數二的廣告公司。中國人很奇怪,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