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驚:“那酒樓可是林姑娘的本錢,裡外裡花了好幾千銀子呢!”
探春慢慢搖搖頭:“本兒早就回了——那倒不重要。我是覺得這座酒樓已經引起了人矚目,實在並不再是個能打探訊息的好地方。上回就是為了薛家盯上了,咱們才換了地兒。如今經營成了規模,卻又有人盯上——若這一回咱們把酒樓再盤出去,下次呢?難道再關?我想送乾股給馮家大爺,乃是想要為日後求一把保護傘的意思。”
待書皺了眉,她一個丫頭,哪裡有那個見識能夠想得比姑娘還遠,想來姑娘總不會錯的,但若是依著姑娘的意思,豈不是要跟馮家大爺說出酒樓後頭站著的乃是自家姑娘?馮家大爺怎麼會瞞著寶二爺?這不等於要告訴家裡了的意思?
“那馮家大爺若是問起東家呢?分人家乾股可是要立契書字據的!”
探春沉默了一會兒,長嘆道:“那就只能看馮家大爺到底是不是真的像傳言的那樣任俠明理了。”
若是足夠精明,那以茜雪的心機口才,那馮紫英必能猜個*不離十;若是果然如原著中所寫的那樣英豪,那他就一定不會在明面上追問,而是會選擇暗地裡追查。到時候,只要讓倪二賣個破綻給他,大家心照不宣就好。金無彩說第三更。吐血了。到底還是再搞出來一章,把欠賬還上。作者君以坑品證明人品。所以,咬著手絹,求收藏訂閱各種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