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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新鮮的肉汁

很柔軟,具有韌性,底部甚至帶有一個個吸盤。

方文中發現,在自己身體下面的泥土裡,鑽出幾條蚯蚓。

也許是細胞之間的相互融合,也可能是病毒對其它生物附帶產生的效果。總之,方文中沒有長成手腳,肩膀和大腿上的傷口中間出現了觸手。它們的尖端分叉,還是像人類手指一樣的五條,而且很長。

方文中非常恐懼。他知道自己變成了怪物。那個時候,他絲毫沒有復仇之類的念頭,而是無比惶恐的想要找地方藏起來。開什麼玩笑,這個樣子怎麼出去見人?別人一定認為我是章魚,而是還是人類和章魚精卵結合的變異品種。

用觸手行動,還是沒有腿腳方便。方文中感覺很是彆扭,僅僅依靠腿腳位置的觸手,根本無法站立。沒辦法,他只能趴在地上,手腳並用著前行。

他很快發現了這種行動方式好處,速度要比人類行走更快,甚至超過了正常速度的奔跑。

中午的時候,方文中覺得肚子餓了。

他想吃糖。

他知道附近有個雜貨店。上次開車帶著張琴出來玩的時候經過這一帶,還下車給張琴買過口香糖。

雜貨店的門開著,一個穿著紅汗褂的壯漢手裡握著刀,砍翻了一頭行屍。

壯漢是雜貨店老闆。方文中記憶力不錯。不要說是幾個月前見過的人,就算是十四歲時候欺騙幼兒園小女孩脫褲子給他看的事情,方文中仍然記憶猶新。

壯漢很厲害,一刀就砍掉了行屍的頭。方文中在旁邊看的心驚肉跳,情不自禁排起了巴掌,為壯漢叫好。

他忘記了自己已經變異,現在是一個半人半蚯蚓的怪物。

壯漢紅著眼睛,拎著帶血的菜刀衝過來。估計他也是頭一次遇到方文中這種奇形怪狀的傢伙,不知道該如何下手。方文中左腳上捱了一刀,他慘叫著,用雙手……應該是兩條觸手抱住壯漢,將其牢牢捆住,動彈不得。

方文中直到現在還記得自己當時與壯漢之間的對話。

“我要糖!我只要糖!別逼我,我不想這樣。”

“要尼瑪個逼呢糖!憨雜種!臭怪物!死變態!”

“我不想殺人,我要糖!”

“要哪樣都某的。滾,放開老子,否則老子整死你!”

方文中覺得很無奈。尼瑪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他居然還要整死我……與其這樣,不如我先下手為強,先整死你再說。

他張嘴就朝著壯漢的脖子咬下去。

方文中第一次嚐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鮮美的生肉。

他不想要什麼糖了。

有肉吃,還要個屁的糖。

有些事情不用人教,自己就會。這是生物的本能,從血脈基因裡就流傳下來。

方文中抱著被自己啃斷喉嚨的壯漢咬了幾口,忽然覺得這樣吃不太舒服,而且壯漢的肉太硬,自己的牙齒對付不了。

於是,他把壯漢的腦袋扔掉,直接把手從脖子上斷開的傷口伸了進去。

觸手上有吸盤。

不,不僅只是吸盤這麼簡單。

方文中覺得,自己的身體和從前不一樣了。短短一夜之間,自己的整個食物概念和生理結構都發生了變化。不需要什麼牙齒,無論捕獵還是進食,牙齒都沒有用處。觸手內部有很多條管道,能夠釋放出一種酸液,對捕捉到的獵物進行融化,然後透過觸手末端的吸盤對其吸收。

這是一種與蒼蠅差不多的進食方式。

不,不是相似,應該是完全相同。

方文中發現自己在進食的同時,也在開始排洩。出口不是原來的***而是腿腳上的另外兩條觸手。它們末端的吸盤會源源不斷流出各種排洩物,比大便還臭。

這種發現讓方文中覺得很尷尬。從小到大,他一直很講衛生,無論出門或者在家,都要把自己打理得乾乾淨淨,噴上男士香水。可是怎麼也想不到,現在居然會做出一邊吃飯一邊拉屎的可怕舉動。

那個壯漢真的很好吃。方文中更夠感覺到他正在融化。伸進屍體內部的觸手非常靈活。從胸腔到腹腔,到處噴灑酸液。屍體肚子漸漸鼓了起來,方文中連忙張口吮吸著,把這些融化的肉糜統統吸入身體。

那其實就是一些膿水。當然,從生物學家的眼光來看,這種東西營養豐富。蒼蠅蚊子蜘蛛都很愛吃。它們沒有牙齒,只能吮吸這類肉汁。

方文中堅定不移的認為,這就是肉糜,不是什麼見鬼的膿水。好好的一頓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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