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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小院中一共有兩間屋子,祁明誠和吳順睡了裡間,阿燈六個則睡了外間的大通鋪。

“哥,我吃飯時打聽過了,他們打算去一路向北去盂銅。”一個耳朵上有豁口的人說道。他口中的“哥”自然就是指阿燈了,祁明誠猜得不錯,阿燈確實是這幫人的頭頭,另外五個人都很尊敬他。

盂銅城是景朝境內最靠北的一座城了,它是景朝的一道防線。幾代鎮國公都曾在這裡駐守,直至他們戰死沙場或者再也拿不起自己的長/槍。城牆上因為染了太多的血,已經變成了一種不祥的黑色。

西北十城,阿燈並沒有到過盂銅,但他知道那裡民風剽悍。也許是因為常年遭遇外敵的侵襲,因此盂銅城中全民皆兵,即便是老人和婦女,只要他們放下了柺杖和擀麵杖,就能立刻扛起殺敵的刀。

阿燈並沒有說話,另外五個人卻一下子議論開了。當然,他們的說話聲還是很剋制的。

“如此倒是正好,我們原本就打算去那裡走一趟。”其實是阿燈想要去盂銅城。

“好在是同路的,我們就不用給主子惹麻煩了,就是不知主子去那裡做什麼。”他們本來就是被人買下的奴隸,又因祁明誠待人寬和而真誠,他們把祁明誠和吳順叫做“主子”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你小子反正已經沒有什麼親人了,跟著主子走還是不錯的。這麼好的主家不多見啊!”

“等到了盂銅,我、我想要去參軍。聽說主動報名參軍的人可以預支三個月的軍餉,就是不知道這點餉銀夠不夠我贖身的……”又有一個人說,“唉,新主子如此寬厚,我卻有這般想法,是不是顯得很忘恩負義?但我就是不甘心啊,我的爹孃、我的姐妹都是被陰蘭族殺掉的,我豈能苟且偷生!”

異族屢殺不盡,他們總是來景朝邊境搶殺一通就走。他們會把成年男子殺掉,把女人留下,然後把未成年男孩當成奴隸賣給其他遊牧族。突丹族的很多奴隸都是這麼來的。這些奴隸和突丹族本身沒有太多的深仇大恨,因為突丹族的人只是買家。真正讓他們痛恨是陰蘭族、莽達蒼族等血腥的種族。

放在十二十年前,像這樣的奴隸大都是能夠被解救回來的。

首先,當時景朝國富民強,異族都被打得像喪家之犬一樣,被虜去當奴隸的景朝百姓本就不多。其次,那時的將軍也較為鐵血,對異族的政策被制定得非常嚴苛。如果在那個時候,突丹族的人帶著身為景朝人的奴隸在景朝境內招搖過市,哪怕這些奴隸是他花錢買的,景朝這邊說放,他就得放了。

因此,在那個時候,哪怕異族真的虜獲了一些景朝百姓,他們更願意直接殺掉,也不會把他們賣作奴隸。也許有些人會覺得現在的情況更好,畢竟被俘後還能活命,但很多人都在懷念當初的強勢。

至於現在,突丹族人在景朝土地上打著明明是景朝人的奴隸,根本就沒有人管。奴隸主理直氣壯地說:“這是我們買來的奴隸,又不是我們搶的,憑什麼要無條件地放了?怎麼也得給點好處吧?”

哪有那麼多好處給呢?

除非這奴隸還有親人在世且正好遇到了,否則誰捨得把奴隸贖回來呢?

更何況一般被迫淪為奴隸的,他們的親人們八成已經死了。

於是,這些年中異族手裡的景朝奴隸越來越多了,他們的日子也過得越來越差。

有些上了年紀的人見到這種情況就只敢在心中嘆氣。

景朝當初的強勢分明就發生在昨天,卻又像是夢一場了。

再過十年、二十年呢,又會怎麼樣?

這些被祁明誠買下來的奴隸或許沒有想那麼多,但他們知道一點,如果他們上了戰場多殺死一個敵寇,那麼邊境老百姓的生活就多一份安穩。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說:“我、我也想參軍。”

“只要主家肯放我去參軍,我可以把未來三年的餉銀都省下來給他們。”

“就你那細胳膊細腿的,還是別去戰場上添亂了,不如好好跟著主家做事。你們莫要忘了,是他把我們從阿克蘇那個變態手裡買下來的,也算是救了我們一命。救命之恩是不是要還?你們說呢?”

“阿燈哥肯定是要走的……阿燈哥跟我們不一樣。”

在場年紀最大的那個人說:“正因為阿燈要走,我們就更不能走了。主家買了我們是要幹活的,結果我們個個都要贖身,哪有這樣的道理?要是隻有阿燈一個人贖身,這事兒多磨磨,應該能成。”

他說得很有道理,一時間大家都不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