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對一個小女孩兒(對於已經四百歲的他來說,十幾歲的人類少女就是個小孩子)怎麼樣吧……
一上午接了無數個要求就此事進行採訪的電話,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又有媒體爆出了一條猛料:有個女人跑出來聲稱自己是羅天的情人,和他同居過很久,羅天成名之後卻無情地拋棄了她。
人類真厲害,明明沒影兒的事還能說得跟真的一樣。厘荔在旁邊不停地添油加醋:“羅天,你的愛好很奇怪呀,這人類長得這麼難看你也喜歡?記得你以前總收到好多情書的,難道現在沒有妖怪要你了嗎?”
羅天覺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發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湧進了公司。她們都大聲表示百分之百相信他,不相信媒體編造的謊言。雖然被她們吵得頭暈眼花,羅天也算得到了一點兒安慰。可是接下來許海洋的攻擊又到了。
“羅天,你怎麼給我搞出這種事來!你交女朋友,出去玩我都沒意見,可你也不能衝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這愛好,也別被記者拍到啊……”
“我沒有!是她自己撲過來抱我!”
“那你也不該讓她抱!”
……
“現在怎麼辦?你最好開個記者會澄清一下,再不然……羅天?羅天人呢?”許海洋正說得口沫橫飛,一回頭卻發現羅天不見了,“快把他給我找回來!這種時候他還敢亂跑!”
羅天隱身走出公司大門,長吐了口氣,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個該死的記者!”
***
由於火兒燒燬了瑰兒的“偶像”,其中還包括她剛弄來的那個親筆簽名,所以瑰兒開始與他冷戰,不給他做飯,也不和他說話。火兒則認為是瑰兒不守信用,堅持要瑰兒先道歉。於是火兒老是故意弄壞瑰兒的寶貝毛絨玩具,瑰兒則藉口整理冰箱,把火兒儲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這個家就變成這樣了?”劉地有氣無力地躺在沙發裡看周影煮肉和青菜,他本來是跑來吃白食的,現在看來這個計劃落空了,“瑰兒因此離家出走,跟那個歌星私奔了?”
“不是,聽說今天有見面會——和那個灌灌見面!”火兒氣呼呼地說。
“灌灌啊,他跑城裡幹什麼來了?瑰兒被他的歌聲迷惑了吧?”劉地抓著下巴,思緒按照這樣的路線前進著:灌灌的歌聲能迷惑人——他跑到立新市來唱歌——引誘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