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蹟。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年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著門戶──〃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莤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的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的被賈雨村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下句是說紅玉去伏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俯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總督]範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奏摺中也提起〃總督範時繹已將曹俯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佔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嘆,餘竟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賈芸為妻。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鳳姐代為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
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這都是難免的推測,但是隻要再一想,返顧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害她挨秋紋碧痕一頓罵這一節內,晴雯還有母親;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的談話中,晴雯還仗父母的勢──〃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孃的臉〃──二者都來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寫紅玉與賈芸戀愛,伏下獄神廟回,改寫這兩節,一加賈芸連日來見的報告,一加借筆描花樣,因而遇賈芸,但是這兩場的紅玉都與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顯然還沒改為林之孝的女兒。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在後文情節上並不起作用。紅玉向鳳姐說:〃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不但俏皮,也反映這些管家娘子巴結鳳姐,認這樣年輕的乾孃──這時代距金瓶梅中奴僕稱主人為爹孃還不遠──又使鳳姐詫異林之孝夫婦生得出這樣的女兒,無非極寫鳳姐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