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時,我喜歡的那個女孩子,名字叫什麼,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欺騙了我的感情,一面說著如何如何的喜歡我,一面卻偷偷地和另一個男孩子在交往。
當東窗事發,她腳踏兩隻船的事情被曝光,我跑去質問她的時候,那個男孩子也在質問她是不是腳踏兩隻船。
如果說,她勇敢地回答是,我可能會原諒她的多情。但是,她竟然對那個男孩子說,我只是一個娘娘腔,她當我是小妹妹!
小妹妹?!
我擦……去你媽的小妹妹!
我每次在不經意間回憶起這件事,都忍不住想要爆粗口。我不習慣隱忍,所以,爆了。但是,在當時,最為可悲的是,我只會躲在陰暗的角落,偷偷地哭。
每次想起我那時候的窩囊樣子,我都有種想要摧毀一些的衝動!最好,能用幾個炸雷,將過往崩它個細碎!
也許,正是因為有這樣一個令人噁心的初戀,所以我才努力讓自己變得百毒不侵。
江湖規矩,在別人對你下手之前,你先將對方撂倒,這便是贏。
秉著這個真理,我練就了先發制人、一招斃命、口淬冷箭等多項技能,但凡遇敵,無往不利。
我身邊的助理一個接著一個地換,十有八九,是被我罵跑的。
說實話,我不在意。
身邊的人來來去去,我哪裡有那份閒心,去記住誰的那張大餅子臉?去扼腕誰離開時的背影?!
曾經,我的感情是那麼的纖細,以至於總是被別人影響。看著別人開心,我就快樂;看著別人落淚,我便傷心。當我意識到,自己不能主宰自己的感情時,我毅然決定,要改變現狀。
也許,正是因為我渴望著這種改變,所以才有了今天“木亢”。
看著別人為我所描繪的故事尖叫、傷心、興奮、悲傷、愉悅、痛苦,我坐在電腦後面,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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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輩子,我不會再被別人主宰感情。這輩子,我便是“木亢”!
也許,正是因為我有這樣一個腳踩兩隻船的初戀戀人,所以,當熊格格對我說:“我從來沒以為自己是誰,我只是我,熊格格!當我意識到,我喜歡傅姜,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不讓自己猶豫,在第一時間告訴了你。我想,如果你恨我,就讓你早一點兒恨我,然後早一點兒忘記恨我,早一點兒去愛別人。蘇杭,我對不起你,只是因為讓你心痛了,但並不是對不起你的這段感情!至於我和傅姜的事,是我倆的事,我自己會衡量,會解決。如果你非要用話刺痛我的心,報復我對你的傷害,我接受。”的時候,我才會強迫自己冷靜地放手,不去恨她,不去傷害她,不去……撕裂她!
只有天知道,我真的想……撕裂她!然後,一口一口,將她送入口中,用我鋒利的牙齒刺穿她的肌膚,撕開她的血肉纖維,用舌尖去品嚐她血液獨有的味道,然後慢慢咀嚼著嚥下,讓她沿著我的食道,進入我的胃,慢慢融入我的血液,成為我身體的一部分!這樣,即便是死亡,也沒有人可以將我們分開!
呵……恐怖嗎?
難道沒有人知道,我愛她已經至瘋至狂?!
不要以為,只有小叔叔會瘋、懂得瘋、能夠瘋,傅家人的血液裡,流淌著的,除了冷血,便是癲狂!
我若不狂,便是情殤——這話,是傅姜說的,我直到失去熊格格之後,才體會到其中的真正含義。
午夜時分,輾轉難眠之時,我總是忍不住想,如果當時,我也曾為愛痴狂,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媽地!越想越煩躁!
我用力捶了一下床,坐起身,走到書桌前,坐在椅子上,隨手拿起一隻鉛筆,想畫些什麼,用筆桿子宣洩一下那些堵塞在我胸口的複雜感情,卻……一片茫然。
是的,一片茫然。這種情況已經持續很久了。不知道是因為失戀帶給我的傷,太深,乾涸了我的創作靈感,還是因為身邊缺少了那個女人的陪伴,影響了我的正常發揮?習慣,果然是個可怕的東西。
鉛筆在畫質上排著單一的線條,整個屋子裡除了那種寂寞的沙沙聲,再也聽不見任何聲響,包括我的呼吸聲和心跳。我甚至開始懷疑,我到底還有沒有呼吸和心跳?!
哎……已經失眠了多少個日夜了?偶爾的淺睡,對於我而言,都是彌足珍貴的,然而,我他媽地並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這樣讓我有更多的時間,去想想那個沒用的女人,去懷念我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