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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走時全家人都哭了,她卻沒掉一滴淚。母親氣得罵她心狠。到了兵團,四野茫茫無人煙,連間房都沒有。大家都傻了眼,有些女生止不住淚流滿面。她卻哈哈大笑,真心喜歡上了這片大草原。

她勇敢豪爽又樂觀,早在1967年初,就曾獨自與眾多男同學一起步行串聯,翻山越嶺,從赤峰走到密雲。正如秋瑾所說:“身不得,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到兵團後,她努力工作,一點不惜力。無論陰天下雨,身體多累,情緒總那麼健康飽滿,總是笑眯眯的。她好像天生就不知道憂愁,從不哭哭啼啼想家,身上總洋溢著一股朝氣,毫無小女子的軟綿綿、嘰嘰喳喳的特點。

她似乎有什麼預感,出事前8個月就與妹妹交換了外衣和襯衣。救火時,有家屬勸她:算了,別去了,少你一個不要緊。她微笑著搖搖頭,飛快地奔向隊伍,美麗的眼睛閃著興奮的光芒,奮力跑著,不知道這是一條通往她生命盡頭的4里路。

片刻,她大口喘著氣走了。她回應了領導的召喚,良心的召喚,時代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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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愛民 炊事班長的苦衷

王愛民(1953—1972)

1953年8月12日生於林西縣,漢族,69屆初中畢業生。1971年3月19日參加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五師四十三團,任四連戰士、上士、炊事班長,1972年5月5日為撲滅草原大火犧牲,享年18歲,被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授予二等功,追認為共產黨員。

★採訪記錄

王愛民的母親孫淑珍:

愛民是高個子,比較胖,外號小胖。她父親是林西縣醫院的藥劑師,轉業軍人,黨員,後來當了主任,我沒有工作。我一共有6個孩子,愛民是老大。

我今年73歲,愛民在家裡能幫助我管家,幾乎是半拉家長。“*”中,我成分高,是富農,整天被叫去訓話,學習。她就在家裡帶弟妹,給弟妹們做飯,縫縫補補,送弟妹上幼兒園。

家裡除了我,她是主力,幫我跑腿兒幹活。我身體不好,血壓高。她很關心我和弟弟妹妹。

愛民學習不錯。性格開朗、活潑好動。喜歡唱歌。跟街坊、同學都處得很好。

去兵團前曾在郵電局幫忙,不掙錢,義務給人幹。報名去兵團時,沒告訴我,怕我不讓她去,那年才17歲。家裡孩子多,她想早點出去,減輕一下家庭的負擔。

走後,她來信說,那地方可好了,一去了那兒就不想回來了,跟當兵一樣的待遇。去了兩個月,就寄回來10塊錢,讓給弟弟妹妹買本子。

到兵團一年多,沒享福。一去就在炊事班,天天做飯,沒休息的時候。後來她當了炊事班的上士,負責給食堂採購。這中間,她回來過兩次,給連

裡買各種食物,如糧食、菜籽油、小豬、小雞、粉條、豆子,等等。回家可忙啦,見天在外面跑。還讓家裡幫助她買東西,讓她爸給她買老鼠藥、老鼠夾子。因為連裡食堂的老鼠多,曾發生過老鼠掉進飯鍋裡,引起不少意見。

◆林西姑娘王愛民她回來後給好多戰友捎信。我還幫她送過信,到各家去送。走時再從各家拿捎回的信,一家一家去取。她熱心給大夥兒辦事。幫人買東西,捎東西,帶信。

後來當了炊事班長。來信說過年別人休息6天,她只能休一天。她要管全連的飯,天天都得幹,維持大家的生存。

都說她不該去打火。這是命啊!

她腳長了個雞眼,醫生要介紹她回城裡做手術,她沒回,就在團部醫院做了。剛動完手術沒幾天,腳上還纏著紗布,就趕上救火,她是帶著傷去救的。她的本職工作是領導炊事班做飯,保證全連吃飽吃好,救火不是她的事。起初,連裡讓她在家裡看電話。她嘮叨起來,很不滿意。副班長見她這麼想去救火,就說你去吧,我來看電話。結果她就去了。◆全家人去掃墓她腳上剛剛挖了雞眼,走路還不穩當,一瘸一拐,從後面攆上去的。去了就完了。她走得晚,死得早。聽兵團戰士講,沒燒太壞,能認出來。

團領導只是說:打火時,風向變了,把他們圍在裡邊,再詳細的情況,沒人告我們。連長、指導員都帶著人去救火,但他們沒有死。

聽戰士說,團部有個當官兒的專門給愛民挑了一口好棺材。她老去團部採購,人家都認識她了。

唉,到兵團的時間太短了,還不到14個月呢,才18歲,多好的歲數啊!

炊事班長的苦衷

王愛民死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