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人民的推動”居三。這是一個本末問題,只有當“本”不足的情況下,“末”才應起作用去固“本”。而西方式民&;主,首要是“人民的推動”,其次是“職責的約束”,其三才是“政府的自覺”。
如果以三者的重要性來分割槽,前者權數比例應為:政府的自覺50%,職責的約束30%,人民的推動20%,而後者則為:人民的推動50%,職責的約束30%,政府的自覺20%。兩者順序相反,而這相反的順序,體現出來的就是,文化本質的區別。前者相信人本善,故強調自律,後者相信,人本惡,因而強調它律。自律重教化,其次是法制;它律重法制,其次是民意。
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於社會活動分工原則,人民與管理者的分工與職責是不一樣的。大家都有這樣的體驗,如果把不合適的人放到一個領導崗位,是不可能管理好國家的。中國歷史上因為世襲制,有許多不適任的君主,在這種不適任的情況,就最容易發生權臣、宦難與女禍。而西方式民&;主,在機制上,雖然以民意的力量加強了對執政與權力的監督,但一個非常重要的負作用,就是激發人心中的爭奪心,容易導致人慾膨脹,奢望一些非分之想。古人云:“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情不可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