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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29|

魏國不同於前朝,城中已經不分坊市,亦不設夜禁,因而晚間有夜市,且往往比白日更熱鬧幾分。

錦繡自來到這裡,便沒有自在地出過門,更不用說晚間還去街市上逛了。所以這次出來,她才這般想要去長長見識。

因為錦繡催地緊,眼下兩人都換了便服。錦繡看封煜走出來,突然想到一件事,拍了拍額頭,匆匆趕去裡間。再出來的時候,她手上已經拿著兩個荷包,錦繡走上前將其中一個遞給封煜,十分期待地看著他。

封煜接過荷包看了看,上面繡著一條明黃色的龍。“這是你繡的?”

錦繡點點頭。

封煜想起來,他好像從來沒有見過錦繡做針線,聽她偶爾說的話,似乎是不會女工的。好奇道,“什麼時候學的?我怎麼不知道。”

“之前沒有事情做的時候就跟著玲瓏學,學了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了,手藝也比之前好許多。這是前兩日我繡的,皇上覺得怎麼樣?”

“很好看。”封煜說的真心實意,她肯給自己繡荷包,不管做成什麼樣在他眼裡都是好的。

錦繡怪不好意思的,這個是她繡的第二個荷包,不是特別好,但也可以拿得出手。今日他們出門,穿的又是便裝,錦繡便拿出來了。

“學這個難不難?”

“還好,不是特別難,如今已經學會了就更不難了。”她口不對心地說道。即便是難,那也過去了,往後刺繡什麼應該也是難不倒她。她信心滿滿地說道,“過些日子,我給皇上做衣裳。”

封煜笑道,“不用。”

錦繡一愣,只聽封煜又道,“這東西做多了傷眼睛,若是扎到那裡就更不好了。況且宮裡又那麼多的繡娘,何必讓你親自動手,平時打發時間也就算了,不必親自去繡衣裳的。”

他這樣說,可是錦繡心裡想著,她下去的時候可以偷偷的做,反正他每日都有政事要處理,也看不到,等做成了再給她看。這樣想,便沒有反駁。

封煜看見她手上還拿著一個,問道,“這個也是你做的?”

“對啊,這是我繡的第一個荷包。”錦繡看著它,有些一言難盡,這個荷包的故事,還真是挺多的,過程也是一波三折,好懸沒有被毀了。想到這個,錦繡更覺得好笑了,道,“原本想著將這個荷包送給皇上的,可是當時繡的時候沒有想清楚,愣是繡成了鴛鴦戲水的樣式,皇上也不好帶出去。”

她也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想的,可能是女兒家的情懷氾濫吧。現在拿在手上,之後卻不想送出去了,這才重新繡了一個。

封煜聽她說完,直接將荷包拿過來,確實是鴛鴦戲水,繡的還不錯。他想也不想地就將荷包放進衣袖裡了。

錦繡瞪大了眼睛,“皇上,你怎麼將這個也收回去了,這是我要戴的。”

“你本來就是繡給我的。”

錦繡猶豫道,“可是這個,皇上也不好戴出去啊。”若是叫人看見了,得多羞人呀。錦繡想起那場景,臉上就燙地不行。

“沒事,不戴放身上也行。”

他說的甜蜜,錦繡也只好由著他。不過看到自己繡的東西被他這樣珍視,心中亦是說不出的開心。錦繡看四下沒人,踮起腳尖極快地在他唇上印了一下。“獎勵!”她說道。

封煜笑著將人攬了過來,俯下身親吻,彼此間交換呼吸,密不可分,也讓錦繡知道了什麼是真正的獎勵。

一番膩歪,等到兩人再出來的時候宮人已經候了有兩刻鐘了。好在現在沒什麼事,時間消磨地起。

皇上和貴妃出門,即便是再輕裝便行要帶的人還是不少的,明面上跟著的就有四五人,不過都是跟在不遠後,。

這裡離京城說近不近,說遠也不遠,雖沒有京都繁華,但是也不差到哪裡去。且如今這狀況,絲毫看不出一個月前有過地動的樣子。

錦繡帶著面紗,被封煜一路牽著,兩人一個俊朗,一個嬌俏,看著十分登對。路人見著,還以為是哪個貴人將自己的嬌妻帶出來了,看他們的樣子,像是新婚不久,否則也不會這樣黏在一起。

錦繡可不管他們在想什麼,這是她頭一次出來逛夜市,對什麼都感到好奇,一路走一路停,眼花繚亂的。

其實這些東西哪裡比得上宮裡的,不過凡事圖個新鮮,錦繡忍不住就賣了許多,果子、彩帛、絨線、點心,一樣也沒有放過,若不是他們後面跟的讓人多,只怕都拿不下。

封煜也隨她去,只要人不亂跑就行了。

兩人停在一個賣湯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