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強大的山寨手機沒任何訊號,望著遠山的輪廓,除了長滿了樹,這不就是那荒涼的戈壁嗎?
蟲洞沒有改變我的位置,卻改變了時間嗎?
雲燁把頭埋在雙膝間,頭大如鬥,心亂如麻。“穿越”這個詞他一直以為是小說家創造出來的詞,現在硬生生地發生在自己身上。雲燁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戀家的人,母親,老婆,兒子構成自己心頭最堅固的堡壘。如果只是距離的麻煩,他不認為是麻煩,哪怕在火星上,他也會綁架小綠人讓他們送自己回家。現在不是距離,而是茫茫的一千餘年。西北,不,準確地說隴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後的事,氣候的急劇變化,人口的急劇膨脹,造成了生態的大災難。作為隴中人,雲燁比別人更清楚這滿眼的綠色代表著什麼。
“現在是唐?還是漢?甚至是秦?千萬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個小人物,擔不起太大的責任。”
雲燁語無倫次地喃喃自語。
空氣是純淨的,景色是美麗的,就連身邊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雲燁身邊的陰影裡安慰他。
嘩嘩的溪水帶走了殷虹的血漬,雲燁兩眼放光地看著肥碩的兔子,肚子早餓了。
雲燁大口嚼著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時從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燒,太陽已經落山,漫天的紅霞壓在山巔,大大小小的歸鳥投向遠處的森林,雲燁不禁悲從心來,抱著半隻烤兔嚎啕大哭。無邊的寒氣把雲燁從睡夢中喚醒。昨夜,他彷彿又回到以前那個喧囂的世界,妻子的溫柔,兒子的叛逆,母親的嘮叨又一次重現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臉,趕走最後一絲留戀。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著,才能談及其他。今天,就要徹底,徹底的面對新的生活。篝火再次點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熱,就著燒開的水,慢條斯理地一口口吃完。食物是珍貴的,在允幹骨頭上最後一絲油氣後,雲燁的意志也堅定下來,他不可能一直像個野人獨自生活在這片荒野上,人是社會動物,有各種感情需要。獨自一人生活,只會向返祖現象發展,語言功能會退化,大腦功能會退化,而四肢卻會得到強化。雲燁不想在荒原上當野人。
路,在哪?魯迅說過,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雲燁是第一個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開路。走了不到一里路,雲燁就氣喘吁吁,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體力,更何況還要背三十幾斤的裝備。不管了,雲燁決定沿著小溪走,他畢竟要匯合到黃河裡去的。冰涼的溪水讓雙腳幾乎失去知覺,頭上的太陽又考的頭皮發燙,小溪邊的茅草長得又綠又長,劃過臉頰像一把把小刀,不一會就劃得臉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紅印。忽冷忽熱,傷寒就是這麼得的。雲燁見前面有一塊巨大的沙地,足足有兩畝,趕儘快走幾步,剛踏上紅沙地,一團黑影猛地撲來過來,心膽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揮鏟向黑影砍去,只聽“咩”的一聲慘叫,一隻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裡,濺起的溪水打溼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裡拼命掙扎著要站起來,大概腿被一鏟打折了,剛翻起來,又摔倒在水裡。看它痛苦的樣子,雲燁只好又舉起鋼鏟。。。。。。。
早晨吃的那條兔腿早已消化殆盡,肚子又咕咕叫起來。半大小子吃窮老子,雲燁又回到這令人尷尬的年齡,他唏噓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開始解刨那隻可憐的羊。羊的內臟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內臟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當初,雲燁的廚藝,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飛猛進。飽餐了一頓烤羊肉後,辣子的餘味還在口中盪漾。剩餘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細細的燻過,誰能想到西北常見的綠毛草是燻羊肉的絕佳材料呢。
雲燁再一次為自己強大的公關能力感到自豪,想當初第一次品嚐維族老漢的烤羊肉,他差點把舌頭吞下去,一套英吉沙組刀,再加白乾一週的活,才從老漢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這遍地都是的茅草,為此,老漢差點和他翻臉。雖然說用來燻肉有點掉價,但這初夏的天氣不如次處理,幾個小時就能把全世界的蒼蠅招來。
衷心感謝過哪隻羊後,穿上曬乾的衣服雲燁再次踏上尋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腳下轉了個彎向東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河流大抵如此,這條小溪也不例外。雲燁隨這條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樹越來越少,草越來越稀,
地圖上的城市不見蹤影。
放眼望去,整個盆地不見絲毫人煙,碧綠的草鋪滿大地,草叢間偶爾有一隻小鳥“嗖”地一聲直竄天空,大群的野馬在草毯上飛奔,嬉戲。揚起的鬃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