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添梁,你沒死?」
「沒死沒死,總算保得一條狗命在,要不然,也沒法及時救你一命,你可就真的死定了。」
巫添梁的聲音緩緩傳來,他身上的繃帶之多,裹得像個木乃伊一樣,就連頭部都給繃帶包起,聲音模糊地傳出,都快要聽不清楚了。
「老友,你說你自己是不是沒事找事,專門給自己添麻煩的?這些享受早就為你準備好,只要我們一見面,談和成功,我們兩個就一起來這裡享用,豈不痛快?誰知道你敬酒不吃吃罰酒,好好的和談不要,偏偏要先打一場,結果弄到你重傷我傷重,只能躺著進這裡來,真是何苦來哉?」
「……哼,和平不是嘴上談談就能談出來的……至少,也要是吹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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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話沒心沒肺。人生王道
巫添梁,這是我從小到大的至交損友,成長途中一路走來,我們兩個缺德的事情沒有少幹,什麼偷搶拐騙、姦淫擄掠,我們兩個和後來加入的巴閉一起,過了很長一段不得意卻尚稱快活的日子。
在我的記憶中,阿巫自小父母雙亡,而我則巴不得自己父母雙亡,因此我們兩人一見面就甚為投契。在阿里布達王國,陣亡將士的子女可以免費就讀軍校,由國家包吃包住,阿巫住在軍校,宿舍離我家不遠,算得上鄰居,我們兩個就是這樣認識的。
阿巫善於察言觀色,又很會鑽營,結交三教九流更是有一套,從小就很吃得開,我們兩人一同任軍職之後,他的官運亨通,也遠比我要升得快,只不過,他結仇家的速度遠比他升官更快,爬上了多高的位置,就有多少人在他後頭猛戳脊梁骨,當然,後來更直接演變成拿刀砍,以至於有一段時間,我完全無法理解,身為法雷爾家族的後人,我從出生起就遍地是仇家,那傢伙到底是怎麼搞的,居然弄到仇家比我更多?
有一段時間,阿巫在大街小巷拔足狂奔,後頭一票人揮刀猛追的畫面,成了薩拉城的一幕奇觀,幾乎每隔兩三天就要上演一次,追在後頭的人們,男女老少都有,數目也是越來越多。當追殺者數目堂堂破了兩百大關,追殺頻率也從兩三天一次,變成一天兩一二次後,阿巫的上司終於受不了,將他外調。
當時,阿巫淚眼汪汪,拉著我和巴閉,強迫我們為他舉行歡送酒宴,吃了我們兩個人半月薪俸,還叫了十八個妓女,亂交之後,拍拍屁股走人。如果只看這些,一定會覺得阿巫只是個很爛的人,但真正的重點,他其實是一個很有辦法、很有本事的人。
普通人,沒有能耐得罪那麼多人,更沒有辦法得罪那麼多人而不死。如果追在後頭砍的有兩百人,那麼隱藏在這兩百人身後,沒有拿刀上街砍人,卻同樣想要該人性命的,絕不會少於兩千人,兩千多人都想要一個人性命,各種明槍暗箭齊下,那個人還能夠每天悠哉地作惡,繼續跑給人追,本事就絕不能小看。
事實上,當時阿巫在薩拉搞出了一張盤根錯節的利益網路,每次槓上什麼人、惹上了什麼勢力的同時,他就躲在一張更大的保護傘底下,管他外頭風大雨大,日子照樣有滋有味。就連他被外調邊疆,原本也是被塞入炮灰營,應該到任不久就戰死沙場,卻不知他怎樣操作,沒幾天就轉調沿海,重新混得風生水起,到我去投奔他的時候,他已貴為一方的水師副提督了。
環顧我生平所見諸人,阿巫絕對算得上一個奇人,他沒有出類拔萃的武功,也說不上有什麼大智慧,但不管怎樣的驚滔駭浪過去,他總能棒存,並且爬得更高,這種本事可比武功、智慧更難得。我一直都佩服阿巫的本事,他自阿里布達棄官叛逃,加入黑龍會,我覺得這是識時務的聰明之舉,卻沒料到還有那樣的內幕,鬼魅夕告訴我他是黑龍王親子時,我真的很討異。
對於阿巫,除了欽佩之外,我還有一點挺複雜的感覺。以前我隱隱察覺,阿巫似乎有些怕我,明明我沒什麼可讓他怕的,但他總是儘量避免與我有衝突,這點實在很奇怪,因為他平時天不怕、地不怕,根本就是肆無忌憚,為何會顧忌與我有衝突呢?
另外,還有一點,是我多年來無法索解的困惑。阿巫的本事很大,所以才能爬得這麼快,但與他用相同方法往上爬,甚至爬得比他更快的,不乏其人,卻沒有人結仇結得似他這麼多,這一切都是因為他行事的風格。
假如阿巫做事別做得那麼絕,下手時候稍微留點餘地,別明明都已經踩在人家腳上,還要吐兩口唾沫,我想他其實可以爬得更快、更高,仇人還會比現在少得多,偏偏他好像管不住自己,就是要把事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