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的人已經不少了。
不過趙俊豪既然開口了,她也不會拒絕:“那我得和他醜話說在前頭,一開始去,他的工資不可能有很多。”
肖紅很慶幸自己有先見之明。
上個月底,給他們分紅的時候,肖紅就說了,未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她不會對外說,奶茶店是大家合夥開得。
對外只會說,肖紅給他們三百八一個月。
這工資,是省城工人的標準工資,不能說多,也不能嫌少。
這樣一來,有心人一打聽,就會以為奶茶店也不可能有多掙錢。
也免得趙俊豪去了之後,知道他們的真實情況,眼紅了,後悔了。
吳菊蘭立馬點頭:“那肯定的,要是他才去,就和大家的工資一樣,那老職工們心裡也會有意見的。”
她們兩家店裡,現在也有十來個員工了,她也算是名副其實的老闆娘了,當然也有點清楚大家的心裡。
肖紅忍不住八卦一下:“俊豪為什麼不去廠裡了?二伯他們也沒意見嗎?”
趙二伯夫婦最早就跟著肖紅做買賣,現在租的店面是親妹妹趙有珍的。
想當初,讓二伯母開面館,還是肖紅的建議呢?
後來他們開面店,要用到的澆頭,也都是從趙老四店裡進貨的。
等去年趙俊英娶了顧婷婷後,顧婷婷就看小叔子不順眼。
畢竟,在顧婷婷的眼裡,趙俊豪就是來和自己搶麵店的。
因此她慫恿著趙二嬸,說他們從趙老四那進滷味,那就是讓趙老四他們多掙一筆,還不如自己做滷味,還能多掙點。
一開始,趙二嬸還不願意,但是這頂不住有人在自己耳邊日夜唸叨,最終趙二伯就妥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