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中國新軍保持日本的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問題。
中國方面的要求是,自一八六八年以來,所有的日本擴張所得,均得退出,所謂領土完整,不包括它的侵略擴張所得,而是所有的本土。固有疆域。
在此要求下,日本需要退出的地域有:1,琉求。也被日本稱之為沖繩群島,2,臺灣及其附屬的各個島嶼。3,所有侵佔的朝鮮領土,具體為若干島嶼。
鈴木提出了異議,認為,臺灣島嶼和附屬的島嶼。包括澎湖列島等,都是日本和中國清政府的中央在《馬關條約》裡明確規定的事情,在程式上是完全正當的,現在撕毀條約,終止執行,不恰當。
政委阻止了許多將軍們義憤填膺地姿態和神情,讓會議記錄員繼續工作。他的水平畢竟高得多,知道鈴木的心裡,一方面確實不想放棄這些地方,二來,是要向日本的其他代表和將來的天皇面前以及其他人面前,有個說法,意思是他爭取了,充分地表達過日本的遺願,這樣,也配合了中國新軍的工作,使人明白,中國新軍是以理服人,不是單方面的決定。
政治素養極高的政委當然明白心存感激的鈴木的複雜心態。回應道:“現在的中日兩國關係,應該建立在公平合理的道義之上,否則,以中國新軍的強悍和日本帝國目前的崩潰狀態,中國新軍完全有資格,有能力滅掉它,將之變為直轄區域。這種以強力奠定的條約,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所以,有類似傾向的條約,也是非法的,《馬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