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而殺你,這是很明白的。你可以到牢獄把自己囚禁起來,上表陳述以前的過失,公開地要求接受處罰。這樣,就會反而受到更優厚的待遇,豈只是僅僅保住性命而已。”李衡照她的話做了。吳王下詔說:“丹陽太守李衡,因往事的一些嫌隙,自我拘禁到刑獄之中。春秋時管仲箭射齊桓公帶鉤,寺人披砍斷晉文公的衣袖,但齊桓、晉文當了君主就行君主之事而不計前嫌,我也會如此。送李衡回郡,讓他不要自我生疑。”同時授李衡威遠將軍之職,又贈以顯示官階品級的戟。
己丑,吳主封故南陽王和子為烏程侯。
己丑(二十八日),吳王封已故南陽王孫和之子孫為烏程侯。
群臣奏立皇后、太子,吳主曰:“朕以寡德,奉承洪業,事日淺,恩澤未敷,后妃之號,嗣子之位,非所急也。有司固請,吳主不許。
群臣奏請立皇太后、太子,吳王說:“我以微薄之德繼承了祖宗的大業,即位時間很短,也沒有廣施恩澤,所以後妃名號、太子地位的確立,不是當務之急。”有關部門仍堅持要求,但吳王不準。
孫奉牛酒詣吳主,吳主不受,齎詣左將軍張布;酒酣,出怨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