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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部分

帝為平原王時,娶河內人虞氏為妃;即位為帝以後,虞氏沒有被立為皇后,太皇卞太后因此而安慰和勸撫她。虞氏說:“曹氏家族本來就好立地位低賤、沒有按照禮義推舉的人。然而皇后管理宮內事務,國君負責朝廷政事,內外相輔而成;如果沒有好的開端,就決不會有好的結果,恐怕一定會因此而亡國滅宗了。”由於卞太后也是低賤出身,虞氏因此被貶回鄴城的皇宮。

'8'初,太祖、世祖皆議復肉刑,以軍事不果。及帝即位,太傅鍾繇上言:“宜如孝景之令,其當棄市俗斬右趾者,許之;其黥、劓、左趾、宮刑者,自如孝文易以髡笞,可以歲生三千人。”詔公卿已下議,司徒朗以為:“肉刑不用已來,歷年數百:”今復行之,恐所減之文未彰於萬民之目,而肉刑之問已宣於寇讎之耳,非所以來遠人也。今可按繇所欲輕之死罪,使減死髡刑,嫌其輕者,可倍其居作之歲數,內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無以刖易駭耳之聲。“議者百餘從,與朗同者多。帝以吳、蜀未平,且寢。

'8'當初,魏武帝、文帝都議論恢復肉刑,因為不斷有戰爭而未能實施。明帝即位,太傅鍾繇建議:“應仿漢景帝的命令,應當斬首示眾的人如果自願以砍去右腳代替,應允許;對黥面、割鼻、砍左腳、宮刑等刑罰,仍然按照漢文帝的法令,以剃髮和鞭打代替,這樣一年可以使三千人保留性命。”明帝下詔要公卿及以下的臣僚討論,司徒王朗認為:“不用肉刑至今已經數百年了,現在恢復,恐怕所減刑罰的好處還未使人民見到,而恢復肉刑的惡名已經傳到賊寇的耳朵裡,這不是招撫遠方人士的辦法。現在不妨根據鍾繇減免死刑的建議,將死刑減為剃髮做苦工,如果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可以延行他們服刑的時間。如此,對內有以生代死的廣大無量的恩德,對外則沒有以砍腳代替腳鐐的駭人聽聞的惡名。”討論的人有百餘名,多數同意王朗的意見。明帝因為吳、蜀兩國尚未平定,也就把此事放下子。

'9'是歲,吳昭武將軍韓當卒,其子綜淫亂不軌,懼得罪,閏月,將其家屬、部曲來奔。

'9'這一年,吳昭武將軍韓當去世,他的兒子韓綜道德敗壞,不守法令,害怕被治罪,閏十二月,率領家屬和宗族軍隊來投魏。

'10'初,孟太既為文帝寵,又與桓階、夏侯尚親善;及文帝殂,階、尚皆卒,達心不自安。諸葛亮聞而誘之,達數與通書,陰許歸蜀;達與魏興太守申儀有隙,儀密表告之。達聞之,惶懼,欲舉兵叛;司馬懿以書尉解之,達猶豫未決,懿乃潛軍進討。諸將言:“達與吳、漢交通,宜觀望而後動。”懿曰:“達無信義,此其相疑之時也。當及其未定促決之。”乃倍道兼行,八日到其城下。吳、漢各遣偏將向西城安橋、木闌塞以救達,懿分諸將以距之。初,達與亮書曰:“宛去洛八百里,去吾一千二百里。聞吾舉事,當表上天子,比相反覆,一月間也,則吾城已固,諸軍足辦。吾所在深險,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吾無患矣。”及兵到,達又告亮曰:“吾舉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

'10'當初,孟達受文帝寵信,又和桓階、夏侯尚關係密切,文帝去世後,桓階和夏侯尚也相繼故去,孟達心中憂慮不安。諸葛亮知道後,便引誘孟達,孟達和諸葛亮多次通訊,秘密答應歸蜀;孟達和魏興太守申儀有隔閡,申儀秘密上表告發了孟達。孟達聽說後,驚惶恐懼,企圖舉兵反叛;司馬懿寫信安慰勸解了他,孟達因此猶豫不決。司馬懿則秘密率軍進討,部下將領說:“孟達已和吳、蜀互相串通,我們應先觀察他的動向,然後再採取行動。”司馬懿說:“孟達是個不講信義的人,這時正在懷疑觀望。我軍應趁他尚未作出決定,迅速加以解決。”於是司馬懿率軍急速行軍,日夜兼程,僅用八天就抵達孟達的新城城下。吳、蜀各派將領進兵西城的安橋、木蘭塞援救孟達,司馬懿則派將領進兵西城的安橋、木蘭塞援救孟達,司馬懿則派將領分路攔阻。當初,孟達寫信給諸葛亮說:“宛城距洛陽八百里,距我所在新城一千二進裡。聽說我起兵,自然要嚮明帝報告,連續往返,要用一個月的時間,那時我的城池已防守堅固,各軍也作好充分的準備。我的防區地形險要,司馬懿肯定不會親自前來,其他將領來,不會對我造成威害。”及至司馬懿的軍隊兵臨城下,孟達又寫信對諸葛亮說:“我起兵僅八天,司馬懿便兵臨城下,怎麼如此神速!”

資治通鑑第七十一卷

魏紀三 烈祖明皇帝上之下太和二年(戊申、228)

魏紀三 魏明帝太和二年(戊申,公元2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