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納之,下詔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乃徵愷,拜為郎。
'6'起初,居巢侯劉般去世,他的兒子劉愷應當繼位。但劉愷聲稱遵從父親的遺願,要將爵位讓給弟弟劉憲,自己卻逃走了。劉愷逃走後很久,有關部門上書請求撤除他的封國。章帝讚美劉愷的義行,特別優待寬容,可劉愷還是不肯露面。過了十餘年,有關部門重申原來的請求。侍中賈逵上書說:“孔子說:‘能夠以禮讓治國嗎?這有什麼困難?’有關部門不推究劉愷樂於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則處理此事,這恐怕不能鼓勵禮讓的風氣,也不能成全寬容仁厚的教化。”和帝採納了他的意見,下詔說:“王法推崇善舉,助人完成美事。現准許劉憲襲爵。這是對特殊情況的權宜處理,以後不得以此為例。”於是徵召劉愷,將他任命為郎。
'7'南單于師子死,單于長之子檀立,為萬氏屍逐單于。
'7'南匈奴單于師子去世,前單于長的兒子檀繼位,此即萬氏屍逐單于。
十一年(己亥、99)
十一年(己亥,公元99年)
'1'夏,四月,丙寅,赦天下。
'1'夏季,四月丙寅(初九),大赦天下。
'2'帝因朝會,召見諸儒,使中大夫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數事,帝善丕說,罷朝,特賜衣冠。丕因上疏曰:“臣聞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得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立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章。法異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無令芻蕘以言得罪,幽遠獨有遺失也。”
'2'和帝利用朝會之機召見儒生,讓中大夫魯丕和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就儒家經書中的難點互相質疑。和帝贊同魯丕的觀點,散朝後,特別賞賜他禮服冠帽。於是魯丕上書說:“我聽說,討論經書,乃是傳述先師的理論,並非發表個人見解,不能相互退讓。如果相互退讓,道理就難以明白,如同圓規、方矩、秤錘、尺寸的標準不可隨意增減一樣。質疑的一定要說清根據,解答的務必講明觀點。那些華而不實的言辭,不在人前鋪陳辦列,因此神思不勞苦而道理卻愈發明白。當意見分歧時,讓各自申說先師的理論,以便面瞭解經典的大義,不使儒生們因言辭不當而獲罪,不可唯獨讓那些精微深刻的見解有所遺漏。”
十二年(庚子、100)
十二年(庚子,公元100年)
'1'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
'1'夏季,四月戊辰(十六日),秭歸山發生山崩。
'2'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2'秋季,七月辛亥朔(初一),出現日食。
'3'九月,戊午,太尉張免。丙寅,以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3'九月戊午(初九),將太尉張免職。丙寅(十七日),將大司農張禹任命為太尉。
'4'燒當羌豪迷唐既入朝,其餘種人不滿二千,飢窘不立,入居金城。帝令迷唐將其種人還大、小榆谷;迷唐以漢作河橋,兵來無常,故地不可復居,辭以種人飢餓,不肯遠出。護羌校尉吳祉等多賜唐金帛,令谷市畜,促使出塞,種人更懷猜驚。是歲,迷唐復叛,脅將湟中諸胡寇鈔而去,王信、耿譚、吳祉皆坐徵。
'4'燒當羌人部落首領迷唐到京城洛陽朝見以後,他的殘餘部眾已不足兩千人,飢餓窮困無法生存,全部遷入金城居住。和帝命令迷唐率領部眾返回大、小榆谷。而迷唐認為,漢朝修築了河橋,軍隊來往無常,而舊地已不能再去居住,於是推辭說部眾飢餓,不肯遠行。護羌校尉吳祉等賜給迷唐很多金帛,命他購買穀物牲畜,催促早日出塞。但羌人卻更加猜疑和驚恐。本年,迷唐再度叛亂,裹脅湟中地區各胡人部落,攻殺搶掠而去。王信、耿譚、吳祉三人全都因罪被徵召入京。
十三年(辛丑、101)
十三年(辛丑,公元101年)
'1'秋,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1'秋季,八月己亥(二十五日),洛陽北宮盛饌門樓失火。
'2'迷唐復還賜支河曲,將兵向塞。護羌校尉周鮪與金城太守侯霸及諸郡兵、屬國羌、胡合三萬人至允川。侯霸擊破迷唐,種人瓦解,降者六千餘口,分徙漢陽、安定、隴西。迷唐遂弱,遠逾賜支河首,依發羌居。久之,病死,其子來降,戶不滿數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