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斯不易之常道矣。
臣司馬光曰:漢朝的法令已經是嚴厲的了,然而,崔還嫌它寬大,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衰敗之世的君王大多懦弱,平庸愚昧的輔佐之臣,只知道姑息。所以,有權勢而得君王寵幸的臣下,即使有罪,也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豪強和不守法度的刁徒,即使違法,也不被誅殺;施加仁愛恩惠,只限於眼前;使為非作歹的人得逞,綱紀不能維持。所以,崔的評論是用來矯正一時的弊端,不是百代通用的法則。孔子說:“為政太寬大,則人民不在乎,人民一旦不在乎,則用嚴刑峻法來糾正。施行嚴刑峻法,則人民感到暴虐,人民一旦感到暴虐,則改施寬大之政。用寬大和嚴厲兩種手段互相補充,政局才能穩定。”這是永世不變的常軌。
'11'閏月,庚午,任城節王崇薨;無子,國絕。
'11'閏十二月庚午(十八日),任城節王劉崇去世,沒有子嗣,封國滅絕。
'12'以太常黃瓊為司空。
'12'擢升太常黃瓊為司空。
'13'帝欲褒崇梁冀,使中朝二千石以上會議其禮。特進胡廣、太常羊溥、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鹹稱冀之勳德宜比周公,錫之 山川、土田、附庸。黃瓊獨曰:“冀前以親迎之勞,增邑萬三千戶;又其子胤亦加封賞。今諸侯以戶邑為制,不以裡數為限,冀可比鄧禹,合食四縣。”朝廷從之。於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比蕭何;悉以定陶、陽成餘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賞賜金錢、奴婢、彩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勳。每朝會,與三公絕席。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宣佈天下,為萬世法。”冀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悅。
'13'桓帝想要褒獎和尊崇梁冀,命朝廷中二千石以上的官員集會討論有關禮儀。特進胡廣、太常羊溥、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人,都稱讚梁冀的功德,應該比擬周公,賞賜給他山川、土地、以及附屬於他的小封國。唯獨司空黃瓊提出異議說:“梁冀以前因親自迎立桓帝的功勞,已增封食邑一萬三千戶;而且,他的兒梁胤也得到了封賞。現在,諸侯的封國都是用食邑的戶、縣數為標準,而不以面積大小為限,所以,梁冀可以比擬鄧禹,賞賜給他共合四縣的食邑。”桓帝批准。當時,有關官吏上奏:“梁冀入朝之時,可以不必小步疾行,可以帶劍穿鞋上殿,拜見皇帝時,禮賓官只稱他的官銜,不報姓名,禮儀比照蕭何;加封定陶縣、陽成縣餘下的全部 戶數,連同以前封的兩縣,使食邑增為四縣,比照鄧禹;賞賜金錢、奴婢、采色絲織物、車馬、衣服、住宅,比照霍光;以表示不同於其他的元勳。每次朝見皇帝時,梁冀不與三公同席,另設一個專席。每隔十天,入朝一次,處理尚書檯事務。並把這項殊榮,佈告天下,作為萬世的表率。”可是,梁冀還認為有關官吏所上奏的禮儀太輕,心裡不高興。
二年(壬辰、152)二年(壬辰,公元152年)
'1'春,正月,西域長史王敬為於所殺。初,西域長史趙評在於,病癰死。評子迎喪,道經拘彌。拘彌王成國與於王建素有隙,謂評子曰:“於王令胡醫持毒藥著創中,故致死耳!”評子信之,還,以告敦煌太守馬達。會敬代為長史,馬達令敬隱核於事。敬先過拘彌,成國復說雲:“於國人慾以我為王;今可因此罪誅建,於必服矣。”敬貪立功名,前到於,設供具,請建而陰圖之。或以敬謀告建,建不信,曰:“我無罪,王長史何為欲殺我?”旦日,建從官屬數十人詣敬,坐定,建起行酒,敬叱左右執之。吏士並無殺建意,官屬悉得突走。時成國主簿秦牧隨敬在會,持刀出,曰:“大事已定,何為復疑!”即前斬建。於侯、將輸等遂會兵攻敬,敬持建頭上樓宣告曰:“天下使我誅建耳!”輸不聽,上樓斬敬,縣首於市。輸自立為王;國人殺之,而立建子安國。馬達聞王敬死,欲將諸郡兵出塞擊於;帝不聽,徵達還,而以宋亮代為敦煌太守。亮到,開募於,令自斬輸;時輸死已經月,乃斷死人頭送敦煌而不言其狀,亮後知其詐,而竟不能討也。
'1'春季,正月,西域長史王敬被于闐國誅殺。起初,前任西域長史趙評在於闐,因生惡性膿瘡而死,趙評的兒子前往迎接靈柩,路上經過拘彌國。因拘彌王成國和于闐王建一向有怨隙,於是成國對趙評的兒子說:“于闐王讓匈奴醫生將毒藥放在傷口上,所以使令尊致死。”趙評的兒子信以為真,回來後,將此情況報告敦煌太守馬達。當時,正逢王敬接任西域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