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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9部分

道路而自己見外。“馬仙謝道:”小人我就象失去主人的狗一樣,被後來的主人所飼養,那麼只好新主人所用了。“蕭衍聽得笑了,對馬仙和袁昂二人都給以優厚的待遇。丙戌(二十六日),蕭衍入鎮殿中。

'37'劉希祖既克安成,移檄湘部,始興內史王僧粲應之。僧粲自稱湘州刺史,引兵襲長沙。去城百餘里,於是湘州郡縣兵皆蜂起以應僧粲,唯臨湘、湘陰、瀏陽、羅四縣尚全。長沙人皆欲泛舟走,行事劉坦悉聚其舟焚之,遣軍主尹法略僧粲。戰數不利,前湘州鎮軍鍾玄紹潛結士民數百人,刻日翻城應僧粲。坦聞其謀,陽為不知,因理訟至夜,而城門遂不閉以疑之。玄紹未發,明旦,詣坦問其故。坦久留與語,密遣親兵收其家書。玄紹在坐,而收兵已報,具得其文書本末。玄紹即首服,於坐斬之;焚其文書,餘黨悉無所問。眾愧且服,州郡遂安。法略與僧粲相持累月,建康城平,楊公則還州。僧粲等散走。王丹為郡人所殺,劉希祖亦 舉郡降。公則克己廉慎,輕刑薄賦,頃之,湘州戶口幾復其舊。

'37'劉希祖攻克安成之後,給湘州送了一道檄文,始興內史王僧粲對他加以響應。王僧粲自稱為湘州刺史,帶兵去襲擊長沙。他來到了離長沙城還有百餘里之處,於是湘州各郡縣都蜂擁而起,響應王僧粲,唯有臨湘、湘陰、瀏陽、羅四個縣尚自保全。長沙人都想乘舟而逃,行事劉坦把船隻全部收聚在一起,放火焚燒了,並派遣軍主尹法略去抵擋王僧粲。交戰數次,都不能取勝,前湘州鎮軍鍾玄紹偷偷地結集士人百姓數百人,約定日期,準備翻城策應王僧粲。劉坦知道了這一陰謀,但是他假裝不知道,因此審理訟事案件一直到夜間,而城門不關閉,以便疑惑他們。這天夜裡,鍾玄紹沒有行動,第二早晨,他到劉坦那裡去問不關城門的原故。劉坦把鍾玄紹留下很久,與他談話,而秘密派遣親兵到他家中去抄收文書。鍾玄紹還坐在劉坦那裡,而派去抄收的親兵已經回來報告,全部抄獲了他的文書,查清了事情的全部經過。因此,鍾玄紹只好低頭認罪,並被斬於座上。劉坦燒燬了鍾玄紹的文書,其他同黨一概不加過問。眾人既慚愧,又服膺,於是州郡得以安定。尹法略與王僧粲相持了好幾個崐月。建康城平定之後,楊公則返回湘州,王僧粲等人四處散逃了。王丹被郡中人殺死,劉希祖也率郡投降。楊公則克己廉正,做事審慎。他減輕刑罰,少收賦稅,很快,湘州的戶口就差不多恢復到原來的數量了。

資治通鑑第一百四十五卷

梁紀一 高祖武皇帝天監元年(壬午、502)

梁紀一 梁武帝天監元年(壬午,公元502年)

'1'春,正月,齊和帝遣兼侍中席闡文等慰勞建康。

'1'春季,正月,南齊和帝蕭寶融派遣兼侍中席闡文等人到建康慰勞。

'2'大司馬衍下令:“凡東昏時浮費,自非可以習禮樂之容,繕甲兵之備者,餘皆禁絕。”

'2'大司馬蕭衍下令:“凡是東昏侯時不必要的開支,除了用以操習禮樂法度、修繕軍事裝備者外,其餘一概禁絕。”

'3'戊戌,迎宣德太后入宮,臨朝稱制;衍解承製。

'3'戊戌(初九),蕭衍迎宣德太后進宮,讓她臨朝攝政,行使皇帝的權力。蕭衍停止執政。

'4'己亥,以寧朔將軍蕭昺監南兗州諸軍事。昺,衍之從父弟也。

'4'己亥(初十),宣德太后任命寧朔將軍蕭昺監南兗州諸軍事。蕭昺是蕭衍的堂弟。

'5'壬寅,進大司馬衍都督中外諸軍事,劍履上殿,贊拜不名。

'5'壬寅(十二日),宣德太后提升蕭衍為都督中外諸軍事,特許他可以佩劍穿鞋上殿,以及朝見贊拜可以不報姓名。

'6'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中書監、尚書令。

'6'己酉(十九日),宣德太后任命大司馬王亮為中書監、尚書令。

'7'初,大司馬與黃門侍郎範雲、南清河太守沈約、司徒右長史任昉同在竟陵王西邸,意好敦密,至是,引云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領錄事,約為驃騎司馬,昉為記室參軍、與參謀議。前吳興太守謝朏、國子祭酒何胤先皆棄官家居,衍奏徵為軍諮祭酒,朏、胤皆不至。

'7'當初,大司馬蕭衍與黃門侍郎範雲、南清河太守沈約、司徒長史任昉一同在竟陵王的西官邸,彼此情意甚篤,關係非常密切。到目前,蕭衍就推薦範云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領錄事,沈約為驃騎司馬,任昉為記室參軍,遇事都讓他們參與策謀計議。前吳興太守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