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
那可不是商量的口氣,是命令,你願意得給,不願意也得給——最少得給我說法。
當然,陳太忠也不會在意李強要活兒,在他看來,只要是以合理的價格把活兒幹好,是誰介紹來的人,這並不重要——幹不好活的人,誰介紹來的也白搭。
想到林繼龍的小氣摳門,陳書記決定,這個小買賣不給三輪鎮了,你小子不是能耐嗎?自己折騰去吧——事實上,三輪鎮的養殖業很發達,又在搞飼料廠,煤場建在那裡也不好。
最後他初步決定,將煤場定在陳村鎮,他來北崇差不多三年了,足跡遍及區裡的山山水水,他腦子裡甚至都將那幾個場地的情況勾勒了出來。
“一會兒我帶你去看現場,”陳太忠點起一根菸來,看著赤身**躺在**的林瑩,“好了,休息好了就起來吧。”
他很是奇怪,為什麼他的女人跟他歡好之後,都習慣懶洋洋地躺在那裡不動,不是說……男姓應該才比較疲憊的嗎?
下一刻,他又想到一個問題,“我在這兒也幹不了幾年了,你煤場建起來,我調走了怎麼辦?”
“你就算調走,起碼能對北崇保持十年的影響力,”林瑩欠起身子,從手包裡摸出盒女士煙來,自顧自點上,“海潮跟你籤三十年的長租。”
“有沒有搞錯,就算人民幣不貶值,土地早晚要升值的,”陳太忠懶得計較這些小便宜,但是合同簽得不妥當,在後陳太忠時代裡,很可能成為別人攻訐海潮的導火索,“反正是你老爸花錢,你幫他省什麼?”
最後兩人就商定,以每畝地每年兩百的“超高”租價,租下荒山開發,這個價錢遠高於現在北崇每畝荒山三十元左右的承包價,不成想一開始開玩笑的價格,還真的成真了。
對海潮來說,一畝地的租金是三十還是三百,真的是差別不大,但是以這種超高價簽下的單子,旁人想歪嘴都沒可能——事實上,很可能三十年後,這裡的荒山也租不到每畝一百。
這個事情,就基本上告一段落了,最後陳太忠提個建議,你既然租了荒山,只用一百來畝,為什麼不把剩下的幾百畝,拿來種樹呢?反正荒廢著也可惜。
“這樣的話,倒不如搞上一千畝,”林瑩眼珠一轉,她還真是捨得佔她老爸的便宜,“煤場裡肯定要打深井,也不缺電,我讓小湯幫我找幾個人種樹,反正蚊子也是肉……有點是點了。”
事實上,大規模承包荒山,水電設施跟得上的話,還是很有些賺頭的,很多荒山包不出去,是因為當地人沒錢包,外面人來包,又擔心當地[***]害——村民來砍點柴火,放個羊,你怎麼辦?
不過陳太忠從中感覺最深的,是人亡政息的味道,這個現象是如此地勢利,卻又如此地常見,想著自己時曰不多,他覺得有必要儘快地做好一些制度建設。
有限姓服務合法化,就是他要抓的內容之一,因為朱奮起被吹風了,所以從十月中旬開始,北崇警察分局就放開了這方面的監管。
在這個行業混的人,耳目都是很靈通的,不少人跟警察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十月下旬,粉紅燈帶再次在北崇亮起——這次他們又轉移了地方,跑到前屯鎮了。
前屯跟三輪一樣,也是個經濟發展不錯的鎮子,也是在北崇的邊緣,不過三輪是鄰著外省,前屯是鄰著陽州。
這裡燈帶一亮,不到三天,李強就聽說了,他有點擔心陳太忠亂來,正沒個計較處,省司法廳派人下來,要了解北崇加強對賣******管理的動機和程式。
事實上,北崇的報告打到司法廳,辦公室第一個感覺就是,北崇人瘋了,尼瑪這啥東西啊,都敢請示?
再有一個感覺就是,這是不是有點傻呢?不管你怎麼搞試點,想搞什麼花樣,自己搞就行了,怎麼能以請示報告的形式打上來——我們可能批嗎?
不過北崇打這個報告,時間很湊巧,正好是苧麻文化節剛過——事實上現在會展中心裡,還有零散的展位沒來得及撤走。
要是再過一兩個月,司法廳的人沒準就想不起來了,但是前兩天省臺剛轉播了苧麻文化節的演出精選,大家就還能記住——這個文化節是在北崇舉辦的。
既然北崇可能有點名堂,辦公室主任就要慎重對待一下,於是他上報領導,可巧的是,領導對此也有印象,“好像部裡對北崇的評價還不算差。”(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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