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敢有太多的想法。雖說他來魏縣當縣長之前的玉蘭市建設局的局長,屬於平級調動。但是畢竟來魏縣的時間不長,市委肯定要考慮到這一方面,縣委書記是需要具有獨擋一面的能力。
但是紀委書記一職很多人打他注意,這些天往返於市裡的人也絡繹不絕。託關係的,找老領導反正十八般武藝全都使出來了。本來對於魏縣紀委書記,丁洪亮有很大的發言權,但是經過自己侄子丁海軒這件事,他自己都自身難保。省裡的意思為了防止人情關係,紀委書記一職必須要異地任職。丁洪亮很可能被調入的外地,市裡也是著手從外地空降一個紀委書記到魏縣。
趙華幫譚良富沏好茶,和譚良富確認一下今天的行程,譚良富這些天主要是到縣裡幾個國營企業調研。市委把他調到魏縣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搞活魏縣的經濟,脫掉貧困的帽子,可是這又談何容易,半年的時間魏縣的經濟基本沒什麼改觀。
譚良富嘆了口氣說道:“還真希望市裡早點把魏縣的班子給定下來,現在讓我頭疼的事情就是這經濟,你在大學期間肯定涉及一定的經濟知識。”
“略有涉及,譚縣長。”趙華畢恭畢敬的說道。
“讓你沒人的時候叫譚叔,下次再犯,我給你好看,你來談談你的想法。”譚良富佯裝生氣的說道。
趙華對經濟方面的問題還是很有發言權,前生對於華夏國經濟發展的過程十分的瞭解,自然是信心爆棚。趙華清楚的知道一個地區想要發展經濟,必須要有一定有實力的企業作為後盾。他不僅僅體現在納稅上,包括就業,消費等等諸多因素
從1978年到1992年的14年中,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進行了三次嘗試。
第一個階段是從1978年至1983年。這個階段的改革被稱為“擴大企業的自主權”,即擴大企業在生產銷售、利潤留成和人事任命上的權力,如允許企業生產和銷售超計劃產品,提取和使用利潤留成,任命企業下級幹部。這一階段的改革,在措施上類似於東歐國家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改革嘗試,它們的結果也是類似的:在改革的初期,顯現一些成效,到了後期卻出現嚴重的弊病。改革初期,這些措施顯著提高了企業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產值和利潤的增長,但是,很快就出現了更大的問題。在這些措施的激勵下,企業發放的獎金、補貼等越來越多,而完成國家下達的生產和財務計劃的情況卻越來越差。
第二個階段是從1983至1987年。這一階段的國有企業改革主要有兩個措施:一個是改革涉及國有企業的財務分配體制,實施“利改稅”,即把向國有企業徵收利潤的體制變為向國有企業徵稅的體制。企業向國家上交稅收以後的利潤全部歸自己所有,這使得企業仍然有動力增產增收,也遏制了企業亂髮獎金的傾向;第二個措施是改變涉及國有企業的投資體制,實施“撥改貸”。財政不再無償注資給國有企業,而是企業只能以貸款的形式向國有銀行融資。
第三階段是1987至1992年,這一階段的主要措施是“承包制”。企業承包一定份額的利稅,承包額之外,企業自主支配。在開始的短時期內,承包制對於促進企業增產增收有很強的刺激作用,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缺少計算承包基數的科學標準,導致企業“苦樂不均”、怨聲載道;承包制大大刺激了短期行為,例如,為了提高自己的利潤分成,有的承包者採取了殺雞取卵的辦法,不維修裝置,不提折舊或者少提折舊,把折舊變成利潤,使國有資產流失,給企業的裝置造成損害。承包制下,發包者和承包者之間的產權界定非常模糊,承包者擁有企業資產的經營權,也擁有了部分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使得發包者與承包者之間的利益衝突加劇,雙方侵權的行為更容易發生。承包制沒有也不可能使企業獲得充分的自主經營權,也不可能實現政企分開和企業間的平等競爭。
1992年之前的三次改革嘗試都失敗了。原因之一是,當時人們還沒有充分地解放思想,沒有能衝破舊思維的桎梏。社會主義等同於完全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思想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著人們。
第二個原因則是,人們對一個基本經濟規律還沒有認識清楚。那就是不觸動企業的產權制度,只改革企業的表面的利益分配關係,如同隔靴搔癢,國有企業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
雖然1992年之前的三次國有企業改革都以失敗告終,我們從這十多年的摸索中得到了什麼呢?首先,相對於俄羅斯和某些東歐國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