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面寫著郭小明的個人資料,其中有兩張相片別在資料紙上。一張是黑白相片,很舊了,是他進勞教所時留下的檔案照。少年時代的他臉呈四方形,較胖,下巴短,眼型成倒三角,眉毛很黑,樣子兇惡。另一張是彩照,是這一次被拘留時拍下的檔案照,現在的他瘦了許多,顴骨隆起,眼型內凹。這種外貌容易讓人產生不好的印象,覺得他不是好人。
看完資料,鄒清荷嘆了一口氣,發了一會兒呆。從資料上顯示,郭小明是一個沉默寡言的青年,沒什麼朋友。從勞教所出來之後跟家人斷絕關係,獨自在一家貨運公司當搬運工,在同一間公司工作了三年,吃苦耐勞,每天五點半出門上班,晚上十一、二點才回家,三餐都在公司解決。一個月有四天假期,躲在租來的屋子裡睡覺,很少出門。他公司的上司與同事對他的印象還不錯,不相信他是搶劫犯,希望警方調查清楚這件事,別冤枉了好人。
柳下溪從浴室出來,拿著乾毛巾擦頭髮。見他發呆,走過去拍拍他的肩,提醒他:“宵夜好了沒有?”
清荷看了一下表:“再等十分鐘下麵條。柳大哥,我覺得郭小明應該沒參與搶劫。”
柳下溪坐到他身邊,伸直雙腿,伸出右手攬住他的肩膀,左手揉了揉他的頭髮,笑著說:“說說你的看法。”
鄒清荷苦笑:“這案子,我有些糊塗。從表面證據來看,應該是住在他對面那些來歷不明的人搶劫了珠寶行再嫁禍給他。郭小明家的門鎖沒有被弄壞,可能是那些人複製了他家的鑰匙,或者他們中有撬鎖的行家。”
“呵呵,清荷,我們不如來一個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搶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