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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陶勳所失者不過一滴血,卻能換來《金廬筆談》的秘密,這樣的交易當然能做,於是雙方將這件事擊掌定下來。

衙門例逢三、六、九為“放告日”,這並非律法規定,而是長期形成的習慣,陶勳前一天已經放了告,不必第二天依舊坐堂批訟,上午定在二堂進行交接,錢穀師爺潘達飛和代署縣政的縣丞楊絮清很快到了。

律法規定,為了防止新舊交接拖延不清,縣長官的交接必須在一個月內結束,如果一個月仍然授受不清,由上級委派官員來監察交盤,新任長官也可以指名請求上級委派附近被官場上認為公正的官員來“監盤”,不過到了這一步,雙方的面子都不好看,而且在當地官場上留下一個惡名,對“官聲”大有妨礙,更何況前任周介真已經高升走了,故潘達飛主張陶勳肯吃虧一分則百事皆了。

楊絮清面相老成,縣丞一職已已經做了四任,經歷過三位知縣,是個老於世故的人,見陶勳進來,起身行了個大禮:“下官參見大人。”

陶勳被他嚇了一跳,按例除了年節、迎接新官之類的大聚會和重大節日之外,縣丞平時可以和知縣平禮相見,自稱“學生”、“晚生”、“後學”等等的謙稱,而稱呼知縣為“堂尊”、“堂翁”。

陶勳將他扶住:“楊大人怎麼行如此大禮?禮下於人,必有所求,該不是有什麼為難的事吧?儘管說來我聽。”

第三章 交盤審獄(下)

楊絮清清了清嗓子道:“不瞞大人,秋垣縣前任周大人在任的時候雖然稱為能員,縣政多受上憲褒獎,其實也有許多用度有點亂,下官只是個小小的八品佐貳官員,不能過問政事,周大人升遷而大人程限又稍晚,下官不得已署理縣務,周大人執意要與下官清點交盤,下官位卑職小哪裡敢違抗,清點時一應人手均由周大人的師爺、門上、長隨諸人把持,因此下官接得糊里糊塗的。下官這半個月裡每日想將帳目重新理清交與堂翁,可是……可是……唉!”

陶勳早對此早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他也沒指望周介真留下來的帳目清楚明白帳款相符,按律如有帳目不清、虧空公款,一律都要由舊任填賠,數目多的要革職罷官,直到抄沒家產。周介真的帳目已經交給了楊絮清,出了任何問題都要由楊絮清填賠,難怪他如此害怕。

不過要說楊絮清真的清清白白,陶勳也不大相信,但他並不相迫其太甚,能夠將他拉攏過來共同掀周介真的老底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於是,他笑道:“楊大人不要太過擔心,學生知道你為官不易。”

“不敢,下官草字知青。”楊絮清一聽陶勳的語氣不緊,忙開始大倒苦水:“大人實是有所不知,我這縣丞雖然號稱佐貳官,其實不過管水利、清軍、管糧三事,可受的氣比府經歷(府一級的首領官,和縣丞同為正八品)還不同哩!這磕頭叫人老爺是不消說的,遇著個歪憋刻薄的東西,把往衙裡去的角門封鎖的嚴嚴實實的,三指大的帖兒到不得你跟前,你買根菜都要從他跟前驗過,閒的你口臭牙黃,一個低錢不見。

端午、中秋、重陽、冬至、年節、元宵,孩兒生日娘(女兒)滿月,按著數兒收你的禮。你要送的禮不齊整,好麼,只給你個苦差:解胖襖(一種用棉花填得很厚實的棉襖,供軍人們穿在皮甲內防箭,由各地州縣徵集解送邊防地區)、解京邊(押運輸送到京城及邊防地區的物資)、解顏料(押運輸送至京城及大型工地的建築顏料),叫你冒險賠錢。再要不好,開壞你的考語,輕則戒飭升王宮(官場隱語,升即“申”;王宮原指祭日的日壇,諧音轉指彈劾的“彈”。暗指申奏彈劾),再好還是趕逐離任,再要沒天理,拿問追贓!”他說到傷心處,已開始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抹開了。

陶勳有些心軟,被旁邊潘達飛悄悄一扯衣袖,會意到這是在提醒不要被對方的眼淚糊弄過去。輕咳一聲道:“知青兄不要太難過,衙門裡的這些陋弊學生也有耳聞。我們先不說這些,清點交盤如何進行,你有何建議呢?”

楊絮清見悲情攻勢不起作用,方始收起眼淚認真地回答:“堂翁,學生以為《須知冊》上的三十一項事務中有不少是軟指標,本可以忽略。真正的要點在有關財產事務上,清點交盤一般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進行。最容易的是衙門的房屋傢俱、驛馬,從此入手交代為好。比較麻煩的是倉庫,財帛庫還不難,只要一一數清大元寶和各種實物即可,可是存放漕糧的糧倉、以及常平糧倉裡滿囤的糧食很難全部秤量,而且還有存糧的新陳比例,灰分、癟谷的折扣問題,也是極難搞清的。”

“嗯,糧倉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