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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可是積習難除,一遇機緣,就想拿起筆來寫點什麼,積之既久,數量已相當可觀。我曾經出過三本集子:《朗潤集》、《天竺心影》、《季羨林選集》(香港),也沒能把我所寫的這一方面的文章全部收進去。現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建議我把所有這方面的東西收集在一起,形成一個集子。我對於這一件事不能說一點熱情都沒有,這樣說是虛偽的;但是我的熱情也不太高,有人建議收集,就收集吧。這就是這一部集子產生的來源。

集子裡的東西全部屬於散文一類。我對於這一種文體確實有所偏愛。我在《朗潤集?自序》裡曾經談到過這個問題,到現在我仍然保留原來的意見。中國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國家,歷史長,人才多,數量大,成就高,這是任何國家都無法相比的。之所以有這種情況,可能與中國的語言有關。中國漢語有其特別優越之處。表現手段最簡短,而包含的內容最豐富。用現在的名詞來說就是,使用的勞動量最小,而傳遞的資訊量最大。此外,在聲調方面,在遣詞造句方面,也有一些特點,最宜於抒情、敘事。有時候可能有點朦朧,但是朦朧也自有朦朧之美。“詩無達詁”,寫抒情的東西,說得太透,反而會產生淺顯之感。

我為什麼只寫散文呢?我有點說不清楚。記得在中學的時候,我的小夥伴們給我起過一個綽號,叫做“詩人”。我當時恐怕也寫過詩,但是寫得並不多,當然也不好。為什麼竟成為“詩人”了呢?給我起這個綽號的那一些小夥伴幾乎都已作古,現在恐怕沒有人能說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著一個隱而不彰的資訊:我一向喜歡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觀止》一類的書的時候,真正打動了我的心的是司馬遷的《報任安書》、陶淵明的《桃花源記》、李密的《陳情表》、韓愈的《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的《瀧岡阡表》、蘇軾的《前赤壁賦》和《後赤壁賦》、歸有光的《項脊軒記》等一類的文字,簡直是百讀不厭,至今還都能背誦。我還有一個偏見,我認為,散文應該以抒情為主,敘事也必須含有抒情的成分,至於議論文,當然也不可缺,卻非散文正宗了。

在這裡,我想談一談所謂“身邊瑣事”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理解不錯的話,在解放前,反對寫身邊瑣事的口號是一些進步的文藝工作者提出來的。我覺得,當時這樣提是完全正確的。在激烈的鬥爭中,一切渙散軍心、瓦解士氣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許的。那時候確實有一些人想利用寫身邊瑣事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消滅人們的鬥志。在這樣的情況下,反對寫身邊瑣事是無可非議的、順理成章的。

但是,我並不認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義正辭嚴、疾言厲色地來反對寫身邊瑣事。到了今天,歷史的經驗和教訓都已經夠多的了,我們對身邊瑣事應該加以細緻分析了。在“四人幫”肆虐時期,甚至在那個時期以前的一段時間內,文壇上出現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學作品,憑空捏造,很少有事實依據,根據什麼“三突出”的“學說”,一個勁兒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塗。這樣做,當然談不到什麼真實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時,然而,曾幾何時,有誰還願意讀這樣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認,文學藝術的精髓在於真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內容不真實,用多麼多的篇幅,寫多麼大的事件,什麼國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辭藻再華麗,氣派再宏大,也無濟於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學作品到了這個地步,簡直是一出悲劇。我們千萬不能再走這一條路了。

多注意“身邊瑣事”(2)

回頭再看身邊瑣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寫的確實是一些身邊瑣事,絕不是國家大事,無關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摯、樸素,語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動讀者,甚至能讓時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讀者在內心深處起著共鳴。這樣寫身邊瑣事的文章能不給予很高的評價嗎?我上面列舉的那許多篇古文,哪一篇寫的不是身邊瑣事呢?連近代人寫的為廣大讀者所喜愛的一些文章,比如魯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寫的難道都是國家大事嗎?我甚至想說,沒有身邊瑣事,就沒有真正好的散文。所謂身邊瑣事,範圍極廣。從我上面舉出的幾篇古代名作來看,親屬之情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錯綜複雜的社會生活中,親屬和朋友的生離死別,最容易使人們的感情激動。此外,人們也隨時隨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撥動人們心絃的事物,值得一寫。自然景色的描繪,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佔有很大的比例。讀了這樣的文章,我們的感情最容易觸動,我們不禁就會想到,我們自己對待親屬和朋友有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