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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字的人單方面對寫書的人很有好感。

至於寫字的人是不是房東我就不清楚了,和房東簽字的時候她寫的是草書,這本書上的筆記卻是小楷。

我翻完這本書的時候已經是深夜。

這座小區的每一個視窗裡都亮著燈,每一個家庭都在等待夜歸的人。我把書放回書架,放開心神,聽見無數拖著步子的疲憊腳步,無數個開門的聲音,小孩子飛奔著過來抱住大人的腿。

也有人吵架,吵得驚天動地,砸爛了家中的最後一個瓷碗。一個人負氣離去,另一個跪在地上收拾瓷碗的碎片,割破了手指也沒有流淚,在只有一人的安靜房間內問自己明天的早餐要怎麼辦。

還有一個小小的樂隊租住在一樓的倉庫裡,我經常能聽見他們練歌休息時,主唱坐在門口輕輕哼唱不知名的民謠。依我拙見,主場的嗓子唱搖滾很沒前途,他要是單飛出去唱民謠說不定還能火一場。

我默默地關注著這些悲歡離合,在書架前走過,看那些書背上我不明白的語言,抽一本書來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書上都有著繁體小楷的筆記,有時寥寥數語有時洋洋灑灑,我看不懂書的內容,就看這些筆記,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來。

裡面有不少書是我看過的,只不過我沒有看過原文和原版。我讀著書頁上的筆記,看著寫下它們的人嬉笑怒罵,想象這是個書生意氣的男人或者神采飛揚的女人。

我喜歡想象,我也喜歡旁觀別人的生活。這大概是一種無可救藥的病症,和現代的許多人沉迷直播一個道理,或許是因為我的人生太複雜,所以習慣了保持安全的距離,尤為偏好旁觀。

但我不喜歡看得太久,也從來都小心不讓自己在一個地方看得太多。說是害怕對某個地點產生感情未免顯得我過於脆弱,而且誠實地講,流浪的生活真的會讓人上癮,我從未因為流浪不快過。我離開也向來不是因為愛上某一處的風景,不過是再美的地方也會藏汙納垢。

我總是在真正發現它們之前離開。

這樣其實不太好,要了解一個國家和一個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輝煌和落寞是一體的。然而我沒有足夠的心情去體會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簡單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別的地方,所以懶得再用心去了解什麼。

反正我總會了解的。

一整夜的時間都在書房度過,去看那些書和寫筆記的人留下的故事。時間的跨度在筆記的遣詞中表露無遺,有時候上一本書裡的筆記還歡快活潑,下一本書裡就字字句句都是憤懣和沉鬱。

唯獨那一手字,每一本都是無可挑剔毫無性格的小楷,讓人不禁覺得這些話都是某個秘密。

第二天早晨,我為自己煮了一碗五穀粥,配上白水煮蛋和蘸鹽的白水土豆。房子非常好,廚房裡各種工具一應俱全,我做完早餐卻只用到一口鐵鍋,一把鐵勺,端出門了還覺得有點對不起上至偌大的烤箱下至嬌小的烤麵包機。

我打電話約楚博雅出來。

這是第三次,我把地點定在全市最大的圖書館。

我們說好在圖書館裡碰面,具體流程是我說,他投贊同票。

圖書館其實不算是非常適合情侶約會的地方,除非雙方都是愛看書的悶葫蘆,或者是查資料的學生。我把地點定在圖書館也是一時興起,正好讀了這麼多房東的書,感覺對某些名著又有了新的看法,需要再仔細研究一下。

他來得很快,這次的衣著非常年輕,上身是白色衛衣,下.身是藍色的牛仔褲,這麼走過來的就跟模特走臺步沒什麼兩樣,還要更好看些。奇怪的是,他這麼好看,居然沒有吸引到年輕女孩子的視線。

他在媒體的曝光率好像也相當低,流傳出來的照片不多,也很少被提及名稱,多是以他的頭銜帶過。以我的經驗來看這有些不正常,不過我沒細想,楚博雅都和我攪合在一起了,單看他的臉,我就在一開始剔除了他是個普通人的想法。

我拿著要買的書迎上去,發現他手裡也正拿著一本書。

“你要買書?”我有點吃驚,“有時間看嗎?”

“有。”他說,還開了個玩笑,“忙到看一本書的時間都不夠的地步,那我一定快破產了。”

我說:“你不是老馬上就要破產嗎?”

“那是記者亂說,公司一直都好好的,稍有點挫折他們就開始造謠生事。”楚博雅很鎮定地回答,看了一眼我手中的書,“我以為你最喜歡卡夫卡。”

“那時我年少無知,覺得喜歡這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