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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理舉措給予充分肯定。如在西方影響最大的羅斯·特里爾的《毛澤東傳》就寫道:“這樣,黨便由一個抽象的概念轉化成了一個每日都在的實體,黨便來到了夜晚營地的篝火邊,來到了每個戰士的身旁。”

“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2)

作為領導體制上的一種創新,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真正為廣大官兵所接受,也經歷了一個過程。建軍之初,我軍指揮員大都來自舊軍隊,他們雖然傾向革命,願意服從黨的領導,有些本身就是共產黨員,可並不清楚黨究竟應該如何領導軍隊,以及軍事長官與黨的組織是什麼關係,在工作中還是習慣於“長官說了算”。對一切行動聽黨指揮,由黨組織來討論決定軍中重大問題,他們感到不很適應。因而建軍之初,黨對軍隊的領導方式,也就是如何處理黨的各級組織與軍事長官的關係,一直是紅軍領導層內部爭論最多的問題之一。

1929年12月召開的古田會議,是我軍發展由初創走向成熟的里程碑。毛澤東親自起草的《古田會議決議》,其主要精神之一,就是明確了黨與軍隊的關係,強調黨不僅要管黨員、管政治工作,而且要管軍事、管打仗。“黨對於軍事工作要有積極的注意和討論。一切工作,在黨的討論和決議之後,再經過群眾去執行。”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力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黨的領導機關要有正確的指導路線,遇事要拿出辦法,以建立領導的中樞;黨的下級機關和黨員群眾對於上級的指示,要經過詳盡的討論,以求徹底瞭解指示的意義,並決定對它的執行方法;黨的紀律之一是少數服從多數,少數人在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後,必須擁護多數人所透過的決議。除必要時得在下一次會議再提出討論外,不得在行動上有任何反對的表示。在軍史上,通常將《古田會議決議》稱為我軍建設的綱領性檔案,原因之一就在於這次會議確立了黨對軍隊的領導方式,構建起我軍的領導體制。

古田會議後,黨指揮槍的原則開始為紅軍各級指戰員所接受,成為我軍建設的根本指導原則,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軍魂”。當然,圍繞要不要及如何實現黨對軍隊的領導,後來又經歷了多次鬥爭。例如,長征途中張國燾將紅四方面軍作為資本,自恃人多勢眾,按照“誰有軍隊,有實力,誰就應當領導”的軍閥邏輯,企圖篡奪黨和紅軍的最高領導權,一度猖狂到另立中央的程度。後來,經過黨內同志的堅決鬥爭,並在共產國際的直接干預下,才解決了紅軍內部的這場危機。總結與張國燾分裂行為鬥爭的經驗教訓,毛澤東明確提出:“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絕不容許槍指揮黨。”《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547頁。並重申了“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和紀律。

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及其相關制度,在管理理論上是一種創新。我軍是根據馬克思主義軍事學說組建的,建軍初期借鑑了蘇聯紅軍的許多經驗,如強調黨對紅軍的領導、委派政治委員、建立政治工作制度、注意宣傳鼓動工作等。但毛澤東構建的我軍領導體制,卻與蘇聯紅軍有明顯不同。如我軍實行的是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蘇軍只是在團以上單位設立黨務委員會,專門負責黨務工作,並不領導單位全面建設和業務工作;我軍普遍實行的是軍政雙首長制,蘇軍一直實行一長制,開始是政治委員一長制,後來是軍事首長一長制;我軍明確規定政治機關是黨委的辦事機關,蘇軍的政治機關則是在軍事首長的領導下,指導黨務委員會開展工作,等等。王明路線統治時期,曾試圖否定古田會議確定的領導體制,盲目地照抄蘇軍的做法,一度取消了黨委集體領導,賦予政治委員所謂的最後決定權,結果造成“左”傾錯誤長期得不到糾正、肅反擴大化等嚴重錯誤。

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對我軍的發展壯大有深遠意義。因為,它徹底解決了近代以來“兵為將有”的問題,保證了軍權始終掌握在黨組織手中,使軍隊不再成為個別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從軍史上看,建立起這套制度後,不管是什麼人,採取何種手段,如果不透過正常的組織渠道,都別想調動軍隊的一兵一卒,更別說利用手中的指揮權幹壞事了。歷史上,我軍從來不是鐵板一塊,不用說基層官兵成分比較複雜,在高層領導中,也不乏投機分子或經不住考驗者。從紅軍時代的龔楚、孔荷寵,到抗戰時期的張國燾、何畏,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中的林彪,離隊、叛逃的情況屢有發生。可他們至多隻能帶走身邊的少數親信,根本無法控制整個部隊。這都是因為“黨指揮槍的原則”發揮了作用。